福建省尤溪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1-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11月1日,福建省尤溪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太湖流域管理局,福建省水利厅、福建师范大学和地方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评审。
尤溪县地处闽中,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朱熹诞生地。全境面积3463km2,其中山地面积489.3万亩,河流水面13.11万亩,辖15个乡镇250个村居,总人口42.5万人。全县资源丰富,水土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73.8%。拥有小水电、金柑、绿竹、竹子、油茶五个“中国之乡”称号。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桂峰村,国家水利风景区—闽湖、中国五大魅力梯田—联合梯田,福建最大古银杏群—龙门场古银杏群,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阜山,省级森林公园—枕头山等景点。
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生态功能衰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1995年,尤溪县水土流失面积52229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5.09%。近年来,尤溪县坚持“经济要发展,水保要先行”的理念,把水土保持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着力打造“工业强县、文化强县、开放尤溪、幸福尤溪”, 2011年,尤溪县水土流失面积缩减至27101hm2,占土地总面积7.83%。2013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516 hm2,治理程度达68%,有效保护了尤溪县的青山绿水,有力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在沿河沿岸景观、设施建设上做足文章,与城市景观整体发展规划相协调、相匹配,成为城市旅游的重要组织部分。创建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置完善、品牌响亮的闽中朱子文化与生态休闲旅游胜地,即“城在山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景区城市。县城形成了“一城森林环沈溪、满目青翠醉沈城”的靓丽景观。形成以“一人一山一水”龙头景区—5A级朱子文化旅游,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阜山、森林公园--枕头山、罗汉山为依托的森林生态景观,以闽湖国家水利风景区为重点的水上休闲度假旅游。
二、坚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实施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改善镇容村貌的重要契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新农村生态建设,制定并实施了“绿色村镇工程”,以“创建绿色家园,建设富裕新村”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截止2013年,尤溪县共创建绿色乡镇4个,新增公园绿地6处,建设绿色村庄90个,建设乡村公园绿地79处。
三、坚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尤溪县实施“四绿工程”,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打造森林生态景观带。注重沿溪、沿路、环城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程和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截止目前,尤溪县国、省道绿化率96.9%、高速公路绿化率100%、县乡道绿化率86%,打造出了带、网、片的森林长廊,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生态景观。
四、坚持与废弃矿山治理相结合。尤溪县实施废弃矿山治理,将昔日的华东地区铅锌第一大矿区——尤溪县梅仙镇的“狮公山”,流转由生态农牧公司运作和管理。结合生态建设、科学普及、人文景观等元素,投资2.53亿元,对矿区进行综合治理,科学栽植各类名贵树种,造林绿化,发展家庭农场经济,实现废山治理与林农经济双赢。2010年以来,对42家涉矿企业的厂区、尾矿库、矿山(99处)和弃渣场(66处)进行了治理,因地制宜美化绿化矿山的效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考察了闽湖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梅仙镇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联合乡木溪吉木村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治理现场;观看了尤溪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专题片,听取了尤溪县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汇报。专家组认为:尤溪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林、果、草、畜、牧合理配置,优化配置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城镇景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造林绿化、废弃矿山治理同步推进,探索总结了不同区域的治理模式。经过多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垦得到全面禁止,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90.5%,森林覆盖率达73.8%,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区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5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68%,土壤侵蚀量减少70%。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符合相关指标要求。对同类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专家组认为:尤溪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尤溪县地处闽中,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朱熹诞生地。全境面积3463km2,其中山地面积489.3万亩,河流水面13.11万亩,辖15个乡镇250个村居,总人口42.5万人。全县资源丰富,水土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73.8%。拥有小水电、金柑、绿竹、竹子、油茶五个“中国之乡”称号。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桂峰村,国家水利风景区—闽湖、中国五大魅力梯田—联合梯田,福建最大古银杏群—龙门场古银杏群,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阜山,省级森林公园—枕头山等景点。
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生态功能衰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1995年,尤溪县水土流失面积52229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5.09%。近年来,尤溪县坚持“经济要发展,水保要先行”的理念,把水土保持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着力打造“工业强县、文化强县、开放尤溪、幸福尤溪”, 2011年,尤溪县水土流失面积缩减至27101hm2,占土地总面积7.83%。2013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516 hm2,治理程度达68%,有效保护了尤溪县的青山绿水,有力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在沿河沿岸景观、设施建设上做足文章,与城市景观整体发展规划相协调、相匹配,成为城市旅游的重要组织部分。创建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置完善、品牌响亮的闽中朱子文化与生态休闲旅游胜地,即“城在山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景区城市。县城形成了“一城森林环沈溪、满目青翠醉沈城”的靓丽景观。形成以“一人一山一水”龙头景区—5A级朱子文化旅游,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阜山、森林公园--枕头山、罗汉山为依托的森林生态景观,以闽湖国家水利风景区为重点的水上休闲度假旅游。
二、坚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实施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改善镇容村貌的重要契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新农村生态建设,制定并实施了“绿色村镇工程”,以“创建绿色家园,建设富裕新村”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截止2013年,尤溪县共创建绿色乡镇4个,新增公园绿地6处,建设绿色村庄90个,建设乡村公园绿地79处。
三、坚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尤溪县实施“四绿工程”,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打造森林生态景观带。注重沿溪、沿路、环城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程和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截止目前,尤溪县国、省道绿化率96.9%、高速公路绿化率100%、县乡道绿化率86%,打造出了带、网、片的森林长廊,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生态景观。
四、坚持与废弃矿山治理相结合。尤溪县实施废弃矿山治理,将昔日的华东地区铅锌第一大矿区——尤溪县梅仙镇的“狮公山”,流转由生态农牧公司运作和管理。结合生态建设、科学普及、人文景观等元素,投资2.53亿元,对矿区进行综合治理,科学栽植各类名贵树种,造林绿化,发展家庭农场经济,实现废山治理与林农经济双赢。2010年以来,对42家涉矿企业的厂区、尾矿库、矿山(99处)和弃渣场(66处)进行了治理,因地制宜美化绿化矿山的效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考察了闽湖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梅仙镇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联合乡木溪吉木村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治理现场;观看了尤溪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专题片,听取了尤溪县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汇报。专家组认为:尤溪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林、果、草、畜、牧合理配置,优化配置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城镇景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造林绿化、废弃矿山治理同步推进,探索总结了不同区域的治理模式。经过多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垦得到全面禁止,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90.5%,森林覆盖率达73.8%,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区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5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68%,土壤侵蚀量减少70%。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符合相关指标要求。对同类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专家组认为:尤溪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