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7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加快推动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一年来,河南省新县和西峡县、江西省修水县、福建省尤溪县和永春县、湖北省保康县和夷陵区、陕西省白河县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郝堂小流域9个县(区、小流域)达到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标准,并通过水利部评审。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有河南省洛阳市等2个城市、陕西省吴起县等28个县(区、市、旗)、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坝区)等6个生产建设项目和平桥区郝堂等1个小流域达到创建标准并通过了水利部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