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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化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3月29日,福建省宁化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和福建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评审。
    宁化县位于福建西北部,地处闽江、赣江、韩江三江源头,县域面积2407平方公里,辖9镇7乡1个华侨农场,总人口37万。2000年全省卫星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431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18.1%,到2011年底,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360%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14.8%。到2014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7.0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度达74%,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4.4%。有力推动了全县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抓好“六个推进”,强化治理手段。一是从强化组织领导上抓推进,成立宁化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水保办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二是从科学编制方案上抓推进,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因地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案;三是从强化部门协作上抓推进,实行“总体规划,部门联动,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举措;四是从落实治理主体上抓推进,成立国有生态林场治理,引入大户承包治理,引导农户入股治理,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治理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五是从创新治理技术上抓推进,探索出五种治理模式,“鱼鳞坑+山边沟”模式、“竹节沟+水保林”模式、“筑谷坊+穴播(种)草”模式、“坡改梯+草覆盖”模式、“全封禁+强管护”模式;六是从拓宽投入渠道上抓推进,发挥国家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
    二、坚持“四个结合”,提升治理效益。一是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翠江水资源优势;二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实施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改善镇容村貌的重要举措,2015年全县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18.6公顷,绿地率38.1%,人均绿地面积14平方米,绿地覆盖率39.6%;三是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实施“四绿工程”,营造具有景观特色的水保林、经济林,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打造森林生态景观带;四是与特色产业相结合,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油茶、茶叶、养羊等产业结合,推动当地农业发展。
    三、坚持“四个到位”,夯实治理基础。一是坚持防范到位,坚持项目建设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从源头防止水土流失;二是坚持治理到位,1995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3.5亿元,实施国家和省里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小流域治理、四绿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生态公益林保护、造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等工程;三是坚持监管到位,推行项目招标制、公示制、合同制、监理制、验收制,完善工程验收办法,对不同治理模式的治理效果做出科学评定;四是坚持科技到位,积极探索水土流失治理的科技支撑,新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积极开展与相关院校的合作,探索科学治理水土流失的途径。
    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考察了宁化谢家小流域万亩新植水保林示范项目、宁化县杨边村水土保持美丽乡村建设、宁化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水土保持治理现场;观看了宁化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了宁化县创建工作汇报。专家组认为宁化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不懈、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经过长期持续的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多年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内陡坡开荒得到全面禁止,坡耕地治理度达6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内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50%以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6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40%以上。生产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专家组认为:宁化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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