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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和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3月30日,福建省平和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和福建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评审。
    平和县地处福建省南部,漳州市西南部。全县总面积2334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人,辖17个乡镇(场、区),256个村(居委会)。年平均降雨量1760 mm,降雨多集中在4-9月份,约占全年的79%。境内主要河流有九龙江水系的花山溪和黄井溪(荆江支流)、韩江水系的芦溪和九峰溪。全县有林地面积241万亩,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1990年,全县年土壤侵蚀量167万t。为改变恶劣的自然条件,平和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不懈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大力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截止2014年底,累计完成综合治理措施72145公顷,水土流失面积比2000年净减8295公顷,年增加蓄水能力700万立方米。25度以上坡地全面禁止开垦种植,陡坡禁垦开荒,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县城新扩建公园4座,新增公共绿地3.1万平方米,打造“城在林中、水在城中”的“生态县城”水土生态已然成为平和最强的优势、最响的品牌和最大的潜力。有效保护了平和县的青山绿水,有力的推动了平和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整合资源。平和县历届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构建“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整合资源要素、谋划生成并积极实施一批项目,使水土保持与其它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坚持以规划为引导,以小流域为单元,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生态县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城乡宜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做到水土保持、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多规衔接、统一布局,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始终坚持规划为指导,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结合平和县实际,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近年来,累计投资2.12亿元,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生态茶果园、生态护岸、造林绿地等六大水保工程。落实“五禁五限”,开展水土流失坡地生态恢复、造林绿化、涵养水源;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开展护岸护坡、农田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水土保持示范村建设,实行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做到治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着力发挥生态有事、彰显生态特色、建设生态文化,形成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的共鸣体,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优化产业,绿色崛起,强县富民。平和县始终将水土保持与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后续产业、发展经济有效结合,培育发展了蜜柚、奇兰茶等五大特色产业,积极开展生态旅游,有效带动了区域经济增长,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全县拥有76个、22万亩蜜柚出口基地,85.9万亩生态公益林,林下种植业经营面积55319公顷。发挥独特的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等资源禀赋,建设观音山生态农业观光园、锦溪现代农业观光园、高寨“柚达拉宫”、九峰名峰山、大芹山云端筑梦等一批具有生态旅游特色的景区,打造全市唯一的省级水利风景区——林语花溪,实现“水土保、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四、依法监督,打造氛围。通过举办水土保持知识竞赛,监理标语牌、宣传栏,发放水保宣传册等形式,持续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水土资源意识。依法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依法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以《水土保持法》为依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管理能力建设,做到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五完善”,机构履职“五到位”、监督检查“五规范”、管理制度“五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考察了平和县枋埔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平和林语花溪水利风景区、五寨乡寨河村水土保持生态公园、平和大桥下游防洪堤工程等水土保持治理现场;观看了平和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了平和县创建工作汇报。专家组认为平和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坚持统筹规划,注重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经过长期持续的治理,区域内陡坡开荒得到全面禁止,坡耕地治理度达6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内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50%以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6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40%以上。生产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专家组认为:平和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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