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勤俭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4-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新思路
依法推进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改革与发展
——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 陕西省省长 娄勤俭
(2015年4月24日)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特别是委员会十一次会议以来的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现在,我代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一、“十二五”以来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流域各省区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累计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20多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3.9亿元,新增治理面积4.3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600多条,建成基本农田1157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2830万亩,建设淤地坝740座。通过努力,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观,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迈出新步伐。内蒙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推进集中连片规模整治,青海以“三江源保护”为抓手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甘肃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河南通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带动生态经济大发展,宁夏按照“南治理、中修复、北预防”的思路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陕西围绕水土保持提质增效实施重点项目带动、能源开发区返还治理和示范园区建设三大战略。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准格尔旗和洛阳成为首个全国生态文明县和文明城市,西安市汉城湖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效。各省区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强力推进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改革。内蒙、河南、山西通过水土保持产权制度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流域治理,既强化了治理责任,又拓宽了资金来源。甘肃率先出台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在规范征收和使用方面创造了重要经验。宁夏、青海建立了项目管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陕西利用能源开发水保补偿机制,累计投入30多亿元修复环境,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水土保持法治建设迈向新阶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后,不少省区迅速跟进,陕西、甘肃、河南出台了省级实施条例或办法,内蒙、山西的实施办法即将提请人大审议。各省区还普遍加强了执法检查,四年累计检查1.7万余次、查处案件1300余起,连续三年实现了部批在建水土保持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四)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黄委会组织编制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青海制定了坡耕地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宁夏出台了16个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了流域、省区、重点区域规划体系,同时全面完成了流域第一次水土保持普查,完善了水土保持信息化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为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掀起新高潮。黄委会组织流域各省区主要媒体开展了“万里走黄河”大型考察采访,社会反响强烈。宁夏固原、吴忠两市开展了水土保持进党校活动,已培训干部6700多名。西安建成并免费向社会开放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采用图文、视频、模型等多种手段普及水保知识。宣传工作的不断加强,使强化水土保持工作、保护母亲河日益深入人心。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委员会向各成员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向奋战在水土保持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进度总体缓慢,特别是贫困和偏远地区的治理不理想。二是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省区至今没有出台水土保持法的配套法规规章。三是流域水土流失规律亟需深入研究,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等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四是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资金不足仍是突出制约瓶颈。
二、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新常态下的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特别是确定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战略方针,提出了“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论断,为我们做好新常态下水土保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新常态下,水土保持工作的外部环境、自身状况和客观要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大规模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和基础设施建设,导致黄河上中游地区尤其是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加剧,环境承载能力已逼近红线。二是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强烈。群众过去“盼温饱”、“求生存”,现在则“盼生态”、“忆乡愁”,对绿色山林、清澈水体、清洁空气和土壤的呼声越来越高,对得到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越来越渴望。三是体制机制改革更加迫切。生态恶化、水土流失等问题的产生有自然和历史原因,但主要还是深层次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健全造成的,不改革难以突破瓶颈制约,慢改革也将严重影响整体工作的进展。
新形势对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过去较为粗放的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必须按照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系统化治理的理念,学会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统筹把握治理、开发、保护各方面关系,避免因小失大、顾此失彼,推动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统筹推进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综合防治。要把源头防治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治本之策,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保护转变,把工作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要改变过去种树只管种树、治水只管治水、护田单纯护田的粗放模式,综合把握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上地下、城市乡村的关系,切实增强流域水沙调控、防洪减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水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项目的协同性,建立多功能的防治体系。
二是统筹推进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在强化政府主导责任上,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建立工作刚性约束。在落实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上,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坚决遏制先破坏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行为。在加强基础工作和技术创新上,加快建立水土保持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强水土流失规律等研究,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技术,为今后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统筹推进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按照“用严格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系统规划流域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订完善《水土保持法》配套法律法规。要合理配置基层水土保持执法力量,积极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效果。要加快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水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坚决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四是统筹推进水土保持与扶贫开发。由于水土流失严重,许多革命老区和偏远地区非常贫困。要把水土保持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六盘山区、白于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陕北、太行山等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和培育支柱产业,努力让当地群众尽快脱贫。
三、切实抓好近期几项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要按照中央部署和水利部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和项目化思维,高水平编制流域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特别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突出体现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二是与《黄河流域综合规划》等上位规划和扶贫开发、水污染防治、造林绿化、农田保护、湿地恢复等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三是与流域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规划相协调。
(二)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抢抓国家加大中西部投资力度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围绕水沙调控、防洪减淤、综合防治、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包装、策划、实施一批大项目,加快研究论证,尽快上报,以挤进国家盘子。已上报项目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跟踪对接,争取尽快启动。已开工项目要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小流域治理特别是淤地造坝已成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抓手,要系统规划一批项目,争取国家更大支持。为了改善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条件,要向国家建议建设沿黄河公路。黄委及中游水保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对各地实施的同类项目予以整合,通盘谋划,捆绑上报。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要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大力整合财政资金,用好各类闲置沉淀资金,把钱花在刀刃上。要创造条件,拿出一批好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保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办好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四)扎实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网络媒体、平面广告等新型宣传形式,继续深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要大力推广宁夏水土保持进党校的做法,积极推进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要建好各类水土保持示范区、科技园区、教育基地和试验实习基地,为生动形象开展宣传工作提供良好平台。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兴水治水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为黄河流域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