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成效

8.建立水土保持项目常规化和监督执法机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认真落实生产建设“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我县“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落实率达到100%。使我县水土流失治理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实践中,明确 “一坑绿化、两沟治理、三厂(场)审批和规划、四案处理”预防监督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对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对10处砖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审批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均达到100%。 我县水行政执法部门多年来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及个人随意挖沙取土、毁坏林草、破坏水土保持工程及设施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扩大了对水土保持执法的影响,有效地控制了人为破坏活动。行政执法大队和水土保持监督站经常深入到乡村和项目区巡视,及时发现破坏水利、水土保持工程的案件,尽快侦破案件,全县累计查处重大事故案件19起,使破坏水利,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事态得到遏制。近3年内没有破坏水土保持工程设施案件发生。 水土保持项目可行性报告、初设、实施方案、 招投标、施工、监理、执法案件查处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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