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期以来,我县犯抓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全县建立了部门联动贯彻水土保持法规机制,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要求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把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部门要求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验收。 2010年来,全县开展水保执法检查50余次,检查项目45个。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套)45个,其中在建22个,未开工12人,已竣工11个,全县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达100%,实施率达98%,验收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