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5月31日,为传达贯彻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省水利厅在武汉召开了全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竹山、来凤、巴东三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县分别介绍了坡改梯工程实施的成功经验和试点工程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刘烈玉副厅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水利厅规划科技、建设、监察、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等处(室、中心)及恩施、十堰等市(州)水利(水电、水产)局和试点县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烈玉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已启动,试点工程实施的程序和要求已经明确,各试点县(市、区)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工程建设,重点是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要提高认识,抢抓机遇,认真开展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三是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精心编制好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四要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确保试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五要建管并重,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工程取得实效并长久发挥效益。
湖北省水利厅水保处 卢继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