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2010年实施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6月19日至21日,甘肃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列入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华池县等8个县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询问讨论,对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区选择、梯田及配套措施布设、各项措施设计方案、组织管理保障、投资概算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在去年开展耕地较少水库移民坡改梯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之后,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在全国20个省区启动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甘肃省有华池、静宁、秦安、通渭、会宁、永靖、东乡、临夏8个县被列入试点范围。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和建设管理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全面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积累经验、做出示范、树立样板。同时,将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
省库区移民办、有关市(州)、县(区)水保局的领导及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治理科供稿、组宣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