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取得可喜进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10-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实施以来,甘肃省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将坡耕地试点工程纳入全省为民办实事之一,着力推进。通渭等8个试点县党委、政府强化行政推动,落实责任措施,科学统筹安排,加大组织实施,试点工程取得可喜进展。截止10月25日,8个试点县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9.34km2,占任务138.44 km2的86.2%,其中,完成梯田面积14.47万亩,占任务16万亩的90.45%,通渭、静宁县已全面完成试点工程建设任务,华池县、临夏县完成坡改梯建设任务。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试点县把坡耕地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部署,在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的同时,与政府主要部门及乡镇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组织实施,加快施工进度。实施方案批复后,各试点县及时组织机械和劳力,积极开工建设。临夏县克服夏粮占地无法开工建设的困难,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在夏收结束后,日均投入机械102台,劳力460多人,日均新修梯田450多亩,目前已全面完成了2万亩的梯田建设任务。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增强服务意识。为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各级水保部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技术跟踪指导。省水利厅水保局结合“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干部下基层联系蹲点活动,选派技术干部对口开展技术服务。会宁县水保技术人员进驻乡镇,推行技术包乡责任制,认真落实 “实施要规划、开挖要划线、打埂要清基、整地要测平、土壤要深翻”的“五要”技术,争创精品工程。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程质量。在施工中,各级相关部门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省水利厅水保局先后两次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全面进行督促检查。各相关市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工地,督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五是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认识。在试点工作中,各试点县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的认知程度。华池、东乡、永靖等县专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村入户,做到了政策讲解到户、补助落实到户、资料印发到户、算账对比到户、典型引导到户、培训服务到户,增强了群众的主动参与梯田建设的意识。通渭县通过宣传发动和利益驱动,还出现了群众主动向乡政府预交自筹部分的梯田建设资金,提前预订明年为其修梯田的新现象。
甘肃省水利厅水保局治理科赵永强供稿、组宣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