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督促检查四川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展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12-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督促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10]464号文)的要求,12月8日至12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有关同志组成的督查组,对四川省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督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南部县、泸县、资阳市雁江区和眉山市东坡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试点工程县(区)的情况汇报。
督查组认为:各试点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部门配合协调,县级配套资金落实较好,区、乡(镇)、村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群众积极性高。督查组对泸县和雁江区的治理思路、项目整合及工程进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二是要按试点工作精神,积极探索建管机制,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三要是加强技术指导,科学建设水保措施;四是要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做好内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五是要加强效益监测工作。
孔祥东
督查组认为:各试点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部门配合协调,县级配套资金落实较好,区、乡(镇)、村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群众积极性高。督查组对泸县和雁江区的治理思路、项目整合及工程进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二是要按试点工作精神,积极探索建管机制,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三要是加强技术指导,科学建设水保措施;四是要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做好内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五是要加强效益监测工作。
孔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