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抓紧部署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11年度试点工程前期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5日,河北省水利厅在石家庄市召开了“河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11年度试点工程前期工作布置会”,省水保总站和省厅水保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及2011年试点工作安排座谈会”会议精神,通报了2010年度青龙县、隆化县、曲阳县和阜平县4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2011年度试点工程前期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隆化县介绍了2010年度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经与省发改委沟通,按照《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和国家对试点县的选取原则,共同确定2011年度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前期工作的县(市)为:平泉县、隆化县、怀来县、迁安市、易县和抚宁县。
5个设区市的主管局长、水保科(站)长,6个试点县的局长、主管局长、股(站)长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及2011年试点工作安排座谈会”会议精神,通报了2010年度青龙县、隆化县、曲阳县和阜平县4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2011年度试点工程前期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隆化县介绍了2010年度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经与省发改委沟通,按照《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和国家对试点县的选取原则,共同确定2011年度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前期工作的县(市)为:平泉县、隆化县、怀来县、迁安市、易县和抚宁县。
5个设区市的主管局长、水保科(站)长,6个试点县的局长、主管局长、股(站)长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