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举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4-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6日至18日,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在武汉举办。会前,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一年来湖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成绩,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殷切希望。
培训会议总结了2017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新时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邀请水利部和长江委有关专家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授课辅导。恩施州、随州市、红安县、远安县、郧阳区、京山县等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典型经验交流。
会议强调,湖北省境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敏感区众多,从全省发展阶段来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水土资源利用强度加大,发展和保护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当前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挑战,如:对水土流失危害认识缺乏,部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缺位,综合监督执法合力缺少等等。如不切实加强保护,将成为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
会议要求,湖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下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一要在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行为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二要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要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方式,对未经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不认真实施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擅自投产运营、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在生产建设活动中乱挖、乱弃、乱倒的典型违法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四要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五要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采取送法上门、检查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建设单位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发挥其示范作用。六要充分发挥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捧作用,促进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成效发挥。
湖北省各市、州、县145名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