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真抓实干 履职尽责 全面完成水土保持年度工作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4-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真抓实干 履职尽责
全面完成水土保持年度工作任务
海河水利委员会
2017年,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海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流域机构水土保持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
一、持续强化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目前,海河流域共有部批项目98个,涉及铁路、输变电、输气管道、水利、机场、煤矿等行业,其中完建未验收项目30个,在建项目35个,停建项目6个,未建项目27个。按照“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全程管控、跟踪落实”的监管思路,对79个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其中现场检查38个,书面检查27个,未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10个,约谈4个,实现了部批在建项目督查全覆盖和全过程管控。主要做法:一是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制定《海河流域新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机制》,对部批项目实行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监管和流域与区域协调联动监管,从制度层面落实了海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任务分工。
二是紧盯重点区域及重大项目。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土保持服务保障工作,加大京津冀地区监管力度,对水土流失影响较大的项目逐个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该区域重点项目督查无死角。通过加大督查频次、建立定期联络机制等方式,对北京新机场、京张高铁等重大项目实行全方位监管。
三是打造上下联动跟踪检查模式。针对以往督查意见落实跟踪不到位问题,按照“海委组织督查,省级负责跟踪,市县具体落实”的跟踪检查模式,通过在督查意见中明确跟踪督查责任单位和跟踪检查反馈时限,建立跟踪督查督导和通报机制,形成了监管合力。
四是优化水土保持监管行政服务。按照水利部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针对地方“不敢管、不会管”和生产建设单位“不会干”等问题,通过培训、集中告知,主动做好水土保持行政服务。2017年共培训基层监督管理人员50余人,培训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负责人25人。
五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监管。利用无人机技术对25余个线路长、扰动范围广、弃土(渣)场多的项目开展了航摄遥感调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六是实施水土保持工作约谈。针对个别项目对督查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通过约谈项目建设单位,有效纠正了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约谈模式。
二、圆满完成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任务
按照水利部部署,海委负责京、津、冀三省(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减沙工程及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海委任务区)水利水保项目督查(核查)任务,共涉及项目县112个。通过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圆满完成年度督查(核查)任务,完成项目县33个。主要做法:一是严格督查程序。从前期准备、实地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报告编写等环节制定了一套督查工作程序,确保督查工作规范开展。
二是创新督查模式。形成了“流域联合省市”的督查组织模式,提高了督查效率;对重要问题实行“回头看”,有效推动了整改意见的落实。
三、大力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为契机,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平台作用,促进京、冀两地协作共建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组织审查《河北省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加大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和指导力度,探索区域合作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长效机制。四、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圆满完成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海河流域)年度任务,包括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14个县3万km2的遥感监测,不同土壤侵蚀类型区11个典型小流域和监测点的定位观测,以及成果对比分析、整编入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