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材料

上海市水务局:夯实基础努力实现水土保持工作新突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4-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夯实基础努力实现水土保持工作新突破


上海市水务局

    2017年度,上海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水利部2017年度工作总要求和上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要求,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努力实现水土保持工作新突破。

    一、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复《上海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为加强上海水土保持工作,2017年7月,上海市政府批复同意《上海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沪府〔2017〕70号)。规划要求,到2020年,以完成骨干河道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健全土建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监管制度,稳步推进全市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建设、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社会监督机制建设等。到2030年,基本形成完善的上海市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的基本要求。

    二、出台《上海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上海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办法以规范市区两级水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的工作职责为主线,对本市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点制度进行规范,对目标责任考核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三、印发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和信息化计划

    2017年12月,上海市水务局正式发布《上海市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上海市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实施计划(2017-2018年)》。

    四、完成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

    (一)制定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制度
    一是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水务部门“防治水土流失”的职责,将水土保持考核指标纳入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考核指标。
    二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2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6)94号),将市政府对区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列入河长制(城乡中小河道整治)考核内容,明确考核重点是以城乡中小河道整治和轮疏为核心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
三是制订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已完成第一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和对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目前已制定并实施第二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通过整合资金、整合项目、突出区域推进、形成规模化效应,促进农业、林业和水利协调发展,打造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都市现代农业,有力地推进了乡村水土保持工作。
    (二)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各项工作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号),依据《上海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遵循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要求,结合上海市水土流失和防治实际情况,制定了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方案,建设吴淞口、崇明、南汇、金泽水库等监测点,充分利用当地水文监测场所和监测设施,加设水土保持监测设备,开展结合上海自身特点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
    依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规划(2013-2020年)》和《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实施计划(2017-2018年)》。收集上海市水土保持相关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全市全要素基础地形图(中心城区1:500、郊区中心城镇1:1000,郊区1:2000)、2017年度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分辨率0.1米)、2017年度卫星影像遥感影像(包括一季度资源三号、北京二号,三季度北京二号、三季度高景一号等)以及河道、湖泊、水利工程等GIS数据,为后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和专题数据处理提供重要基础。完成录入水土保持省级监督管理信息生产建设项目方案审批相关数据及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同时对上海全市16个区分别开通系统账号,方便各区填报水土保持审批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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