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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落实最严格水土资源管理制度 争当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创新排头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4-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落实最严格水土资源管理制度

争当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创新排头兵

 

深圳市水务局


    2017年,深圳市水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率先开展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创新,发挥特区先行先试优势,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进一步创新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设

    (一)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正出台
通过《条例》规定,在全国水土保持管理领域率先提出“对单位及其负责人采取双罚制”“生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和“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创新性规定,为实现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跨跃式发展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二)制定《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制定《方案》,指导全市实行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风险分类管理,抓大放小,便于及时发现水土流失隐患项目,及时督促整改,从制度上削减重大水土流失灾害发生概率。

    二、大幅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质量

    (一)全面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
    我局继续完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完成。
    (二)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分类评价
    实行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分类评价制度和抽查制度,对于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单位每季度在深圳市水务网公开分类评价结果,为方便生产建设单位查询做好服务工作。
    (三)创新技术评审单位考核模式
    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单位的管理,全年共抽查技术评审会议12次、组织专家评估会4次、随机选取40家申报单位对技术评审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评审量,对评审单位进行激励,促进提高审查水平。

    三、多举措推动水土保持监管和验收工作

    2017年,我局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一)多部门水土保持联合监管成效初显
    我局强化大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联合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水土流失专项调查整治工作,通过将违法单位纳入不诚信名单,限制进入政府项目招投标等形式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落实完善,取得明显效果。同时,加强与发改、住建、交通、建筑工务等部门联系,积极推动水土保持经费纳入工程概预算,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内容落实到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二)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8000余人次
    2017年,我市高频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市共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8000余人次,检查项目8000余个次。对检查发现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项目,通过现场督促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召开现场协调会、移交执法等方式,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监督,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从源头上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发生。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由不足10%提升至51.5%
    开展未经验收案件处理暨执法专项行动,对2015年底前已完工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927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公告、催办、执法,督促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同时,在全国首家实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制,大幅简化验收备案程序和相关材料,使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由不足10%提升到51.5%。

    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重点突出

    (一)全市共同行动掀起水土保持宣教热潮
    抓住《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订颁布实施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宣贯工作。印发《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全市组织召开大型《条例》宣贯会12次,参培单位200余个,参培人员逾千人。送服务上门,义务向市建筑工务署、市交委等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讲座。
    (二)“水土保持进党校”由试点转入常态教育
    2017年共在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开展现场教学9场,708名科级干部参加。同时,立足深圳,辐射全国,包括广西、青海和北京等地区处、科级干部115人参与培训。园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荣获国家水情教育基地优秀案例三等奖,同时获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2017年“全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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