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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人为水土流失增加的趋势堪忧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3-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珠江流域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逐步得到控制,但从总体上看,人为水土流失增加的趋势并没有根本解决。
人为水土流失原因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毁林开荒、陡坡耕种、顺坡耕作,大量开垦陡坡地上种植玉米、甘蔗、木薯、黄豆等。这种现象在珠江上游,特别是南北盘江流域尤其普遍。据资料统计,珠江上游南北盘江地区,坡耕地面积高达209.2万hm2,占耕地面积的43%,其中大于25度的坡耕地面积达56.0万hm2,占坡耕地面积的26.8%。由于该地区山高坡陡,地形破碎,喀斯特广泛分布,降雨强度大,极易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
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公路、铁路、电站、城乡工业园区和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施工过程中随意破坏植被,乱弃废土、废渣的现象依然存在,极易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
三是矿产资源无序开采,特别是集体、个人经营的露天石材开采、小煤矿、小锰矿、重晶石矿、金矿等厂矿,在采矿过程中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肆意毁坏地貌植被,使大面积植被和表土被破坏,而且将废弃土石渣到处堆放,有的甚至将废土弃碴倾倒在河道中,不断地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四是整地造林、垦复种植油茶、油桐等经济林,一些地方砍柴、割草充当燃料,从而破坏植被,造成人为水土流失。
今后,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和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毁林开荒、陡坡耕种状况将会有所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在面积上将会减少;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乡村公路建设加强和小城镇建设加快,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强度将会增强。
孙治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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