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编制单位在1年内有2个及以上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审查审批的应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请问1年内是指在1个自然年内,还是两次审查不通过的时间间隔未超过1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规定,方案编制单位在1年内有2个及以上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审查审批的应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其中,1年内是指两次审查不通过的时间间隔未超过1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