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解读之二:牛崇桓副司长解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廉政风险防控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6-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廉政风险防控 ----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水土保持管理分册)解读之二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 牛崇桓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是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对落实“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3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水土保持管理分册)》,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风险防控作为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理解和贯彻本手册的相关内容,现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现状 自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发展。一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面覆盖,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不断完善,绝大部分生产建设项目都按规定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三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逐步推进,近几年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80%以上。四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面规范,基本实现了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保护水土资源的自觉性,大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阶段都能主动地采取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的工程布局和建设方案;二是有效地减轻了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历年来,全国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6万个,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5000多亿元。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以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为主线,围绕方案的技术审查、行政审批、实施情况检查、专项验收等出台管理办法,主要有: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联合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出台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为预防方案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专门出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廉政规定(试行)》(水保[2009]第15号),对方案技术评审阶段可能涉及到的行政管理、技术评审主持、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等单位的个人和专家分别提出了廉政建设的要求。 为落实水利部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目前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公开和公示制度,力争在行政许可的各个环节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在规范、高效、科学、便民、廉洁等方面有显著提高。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我们了解到,当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在廉政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方面,个别地区和单位在不满足技术审查条件下召开技术评审会议或者通过评审;个别地方违法违规设置审批环节或条件,个别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规范,甚至出现越级审批、人情审批等问题。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面,个别地方出现监管越位、缺位、漏位现象,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以及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时,个别地方对征收对象、标准、范围把握不规范,存在违规减免补偿费问题。三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方面,个别地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处罚不当,致使生产建设单位逃避法定义务和责任。四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方面,个别地方技术评估工作不规范,有的对验收内容、标准等把握不严,对个别生产建设项目在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数量等不达标情况下通过验收。 四、当前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 水利部印发的《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水土保持管理分册)》,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四项相对独立的工作分别梳理了全面、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各工程流程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及其等级,针对风险点提出了相应了防控措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落实这些防控措施,着重从精细化、公开化、程序化等方面着手,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需要指出的是,水利部印发的《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水土保持管理分册)》中的工作流程是考虑了各种可能情况下涉及到的全部工作流程,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是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方案审批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工作流程,中小型项目则不需要经过如此复杂的流程,可以直接从“报送行政审批”环节开始。实际工作中不宜照搬手册的工作流程。 为了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方面,当前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程序。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管理权限内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生产建设项目,规定接受水土保持方案的条件、行政审批的程序。在相应的情形下,只能以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不能减少,也不能增加,避免小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送大量的附件、附图和附表,避免以会议形式对相对简单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二是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对本行政区域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的频次、内容、记录等,并要以一定的方式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处罚实施细则。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量化各种水土保持违法情况应当处罚的具体数额,制定生产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整改措施和时限一览表,明确对各种违法行为处罚的内部操作程序,最大程度压缩执法人员的自由栽量权。四是完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细则。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管理权限内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生产建设项目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参加单位和人员以及廉政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在相应的情形下,具体操作中不得简化,更不得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