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第4期简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4-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简 报
 
(第四期)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2009年4月7日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召开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有关问题研讨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病险坝的标准和内容,便于汇总及分类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意见,真正达到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的目的,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于2009年3月3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组织召开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研讨会。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七省(区)水保局(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黄委水保局应邀参加会议。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在会议上介绍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讨论稿)”,与会代表就淤地坝安全大检查病险淤地坝的分类标准进行了认真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大家同意,将淤地坝分成四类:一类坝为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淤地坝;二类坝为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坝体、放水建筑物或溢洪道工程局部有损坏,但维修工程量不大,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淤地坝;三类坝为防洪能力不足,坝体、放水建筑物和溢洪道工程完好,但达到或超过设计淤积高度,需要及时进行加高或配套建设的淤地坝;四类坝为工程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淤地坝,包括工程建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工程失事后可能影响到下游村庄、学校、厂矿等设施安全的淤地坝。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将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提出“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在进一步征求有关省(区)意见基础上,经黄委审定后尽早下发。
 
宁夏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已进入现场检查阶段
 
宁夏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统一部署,快速推进,目前,已陆续进入现场检查阶段。
截止3月30日,有淤地坝建设的13个县(区)中已有7个县(区)进入了现场检查阶段,完成了117座淤地坝现场检查任务,其中:骨干坝39座、中小型淤地坝78座。经过检查,发现坝体损坏及防洪标准低的淤地坝有27座(骨干坝 4座,中型淤地坝12座,小型淤地坝11座)。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经开展现场测量、制定维修加固方案。
 
青海省水利厅副厅长检查淤地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月26日,青海省水利厅副厅长、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宋玉龙带队前往平安县、互助县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宋玉龙副厅长通过实地查看淤地坝并听取地方开展检查的情况汇报后指出,淤地坝在改善当地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减轻水土流失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决定。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运行年限的延长,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突出。要求各县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行动,精心安排,全力以赴,认真检查,把淤地坝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出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的除险加固方案和应急排险避险预案,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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