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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第8期简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6-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简 报
 
(第八期)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2009年6月12日
 
刘宁副部长听取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
督查情况汇报
 
6月9日上午,水利部召开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督查情况汇报会,刘宁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在听取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七省(自治区)督查组督查情况汇报后,刘宁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前一阶段的工作,并对下一阶段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刘宁副部长强调,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重要工程设施,面对今年气候异常的严峻形势,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工作,从淤地坝安全大检查入手,搞好淤地坝除险加固与防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保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要组织专家对排查出的病险淤地坝做进一步的技术鉴定,组织开展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履行有关报批程序,确保除险加固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二是要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淤地坝除险加固资金,对病险严重的淤地坝,要抓紧进行除险加固;三是要建立健全淤地坝防汛度汛责任机制,建立淤地坝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以病险坝为重点,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骨干坝要逐坝制订落实防汛预案,对防洪任务重、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淤地坝要逐坝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排险避险预案,落实“防、抢、撤”措施,在发生险情时避免人员伤亡。
  同时,刘宁副部长要求在今后淤地坝建设中,要更新设计理念,提高防御洪水标准。要组织修订相应技术标准,研究建设淤地坝GIS系统的可行性。水利部有关司局和黄河水利委员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黄土高原地区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淤地坝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不等不靠,落实责任,保障淤地坝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进入总结阶段
 
水利部3月12日启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以来,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七省(区)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以县为单位的拉网式检查和以省(区)为单位的重点核查,各地基本做到了“四个清楚”,即淤地坝基本情况清楚、病险情况清楚、采取的措施清楚、安全责任清楚。截至目前,各地基本完成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已着手编写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
淤地坝作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重要的工程措施,在拦截泥沙,控制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增加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提高粮食产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同时,因各种原因,黄土高原淤地坝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建成的淤地坝病险情况较为严重。根据初步统计结果,共排查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6000多座。这些病险淤地坝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下游有村庄、学校、工矿、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溃坝后可能影响下游人员生命安全,需要进一步强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防御标准。二是淤积泥面已达到或超过设计淤积高程,防洪标准达不到相应要求,需进行加高、加固或配套排洪设施。三是坝体出现贯通性裂缝、放水工程不能正常放水、溢洪道不能安全泄洪或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需要抓紧进行整治处理。
黄土高原存在的病险问题,不仅影响着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而且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下一步,水利部将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促进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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