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个县级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江西省于都县建立水保监督管理机制 提高监督效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5-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于都县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结合本县实际,为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以水利部把该县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为契机,依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现场巡查、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年检、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等工作机制。该县从体制、机制入手,严厉查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因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破坏水土资源的人和事,把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危害降至最低程度,督促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业主认真落实好水保“三同时”制度,遏制各种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维护生态环境。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运用,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效能。 于都县水土保持局 周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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