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水利局抓住机遇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8-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有效遏制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行政手段,也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当前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存在各有关县市区推进不平衡、制度和管理体系不健全、机构和人员配置不到位、监督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水利部在全国组织开展能力建设活动,无疑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供良好的氛围和契机,因此我们要牢牢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有力地推动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根据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针对各县市区水利(水保局)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对预防新的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灾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抓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二、要全面推动,突出重点。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实行全面推动、突出重点、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我市淅川县、西峡县、南召三县列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尚未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的各有关县市区也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
三、要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规费征收使用等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
四、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抓住全国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保障经费;进一步改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建立分级监督管理数据库,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和档案管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五、全面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费征收及案件查处等管理活动。
六、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七、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精心组织。市局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负责处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日常工作。淅川、西峡、南召三县作为我市国家级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依照《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
八、市局将严格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建立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上报、督办、查办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督察巡视本次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对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试点县予以适当奖励,成绩突出的试点县可优先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针对工作滞后,不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试点县要通报批评,做出深刻检查,取消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
南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金世海、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