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淤地坝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6-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自1992年开始骨干坝建设、1997年开始坝系建设至今,已建成骨干坝86座,中、小型淤地坝56座。这些淤地坝在拦截泥沙、蓄水滞洪、减蚀固沟、增地增产增收、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淤地造田,增产增收
通过对互助县现行大、中、小型淤地坝的调查,坝地粮食产量平均亩产300多公斤,较坡耕地提高了2~3倍,尤其在旱情严重的情况下,坝地抗灾效果、增产增收方面效益更加显著。互助西山流域经多年综合治理,沟道坝系已初具雏型,昔日的荒沟,如今已是土肥、墒好、产量高的沟坝地。为合理利用坝地,发展多种经营,乡镇水利水保机构在管好坝、用好坝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0.4万元,利用12亩坝地,创办了自己的苗圃基地,年出红沙柳插穗30万株左右,创收近1.5万元,不但解决了部分水保治理的苗木来源,而且缓解了骨干工程、淤地坝管护资金的不足。
二、合理利用水资源,解决人畜饮水
大通县洪水沟流域自1996年开始治沟骨干工程建设,目前流域已建成6座骨干坝,总库容317.23万m3,拦泥库容204.22万m3,通过坝系建设,有效地滞洪蓄洪,涵养了水源,年均向下游供水120万m3,使得下游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783亩,改变了多年人提畜驮的人畜饮水局面。同时,骨干工程、淤地坝通过梯级建设,有效地控制了上游泥沙和洪水对下游造成的危害。根据调查,流域骨干工程和淤地坝已拦泥沙209.28万m3,有效保证了下游6949亩川、台、滩地的安全生产,充分发挥了坝系工程的综合效益。为探索工程建成后运行管护的有效途径,县水保站在征求多方意见,将地处洪水沟上游,周围生态环境良好,且灌溉、养殖和生态旅游条件优越的洪水沟1#坝进行承包,使工程的经营管护权下放到农村,以新的管护经营机制,扭转了过去“治、管、用分离,责、权、利不统一”、“建坝有人问,坝成无人管”的现象。在承包者的合理经营和精心管护下,不但发挥了种植、养殖、灌溉等方面的经济效益,而且使坝体安全运行得到了保障,为今后带动当地群众包坝、用坝、管坝树立了样板。
三、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互助县西山流域、大通县洪水沟流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治沟打坝,带动了小流域各业生产,在人口增加、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影响,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的情况下,流域内坝系农业现显出了成效。2条流域增加高产稳产的沟坝地近500亩,使大量坡耕地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西山林地面积提高了24%,草地面积提高了8%;洪水沟流域林地面积提高了22%,草地面积提高了30%,为解决农林牧矛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成效的取得,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青海省淤地坝工程的建设质量,反映了淤地坝的建设管理水平。为强化管理,青海省在淤地坝建设的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财务管理、技术培训等方面都进行了不懈努力。
在淤地坝招投标方面。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进行招标投标。整个招投标过程在青海省水利厅招投标办的现场监督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方式,对投标单位标书的完整性、响应性、报价合格理性、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的措施、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力和机械设备,并结合企业的业绩、信誉、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近期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按分值选定中标单位,保证了施工队伍的质量。
在工程监理方面。由县水务局与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对项目实行全程监理,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进度,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确保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实现了中央投资、地方匹配、群众投劳三位一体的格局,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技术培训方面。努力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施工技术人员水平。为了提高一线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青海省水土保持局2005年12月12日至16日在西宁举办了全省水土保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针对学员自身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要求接受培训的学员在淤地坝建设与管理中,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施工,做到前期工作深入实际。同时认真总结“十五”期间的工作,找到差距,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刘寻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