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泾川县田家沟小流域坝系工程管理规范 措施落实 效益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田家沟小流域系泾河一级支沟,位于泾川县城西北部。流域总面积56.3km2,涉及党原、玉都、城关3个乡(镇)、15个行政村,总人口16502人,人口密度293人/km2。工程计划兴建淤地坝34座,其中骨干坝9座,中型淤地坝12座,小型淤地坝13座。截至目前,已有20座工程竣工,其中骨干坝2座,中型坝9座,小型坝9座。在建工程8座。完成工程量88.61万m3,占设计总工程量124.31万m3的71.3%。完成投资1076.07万元,占下达计划投资1272万元的84.6%。项目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珍惜这一造福当地的好项目,从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入手,层层落实责任,促进了坝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组织管理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保证全县淤地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不断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效益,促进淤地坝建设和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水保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建设局、气象局局长以及田家沟流域内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田家沟坝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水保局为淤地坝工程建设单位,并兼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淤地坝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有效解决了淤地坝建设中出现的取土、道路占地、林木采伐、库区淹没等问题。同时,县政府出台了《泾川县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证了淤地坝工程顺利推进。县政府将淤地坝建设列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市水务局、县政府均与县水保局签订了淤地坝建设项目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建设责任,对搞好淤地坝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年终由市、县组织考核,兑现奖罚。
2、积极推行“四制”改革,不断加强质量监督
一是淤地坝工程建设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县水保局作为法人责任主体,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管理,全面负责淤地坝工程项目实施。
二是积极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标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审定,并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较好的施工业绩。招投标工作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无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现象发生。
三是全面实行监理制。田家沟小流域坝系工程选择了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负责全程监理。
四是普遍推行公示制。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以单坝为单位,把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技术负责人、质检责任人、建设任务、工程总投资、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投资、所需群众投劳数量、建成后运行管护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向工程所在地群众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是实行质量监督制度。为了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委托县建设局质检站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政府质量监督。水保局对每个单坝至少委派一名技术人员常驻工地进行质量监督,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责令施工队返工,直至达标。工程竣工后,由质量监督单位出具工程施工质量认证。
3、完善合同机制,保障建设进度
按照《泾川县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坝系建设进度,工程实施前,县水保局与每个单坝施工单位均签订了单坝施工合同书,明确提出了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不能保质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处以罚金,对按期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予以奖励,调动了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
4、加强培训和宣传交流,不断提高淤地坝建设管理水平
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近年来先后选派9人分别参加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水利厅、市水务局举办的淤地坝建设与管理技术培训班和各种专题讲座,并邀请本省专家编写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设计》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施工技术》等教材,分发到局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手里,极大地提高了局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淤地坝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局里对淤地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各施工单位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观摩学习,听取施工技术经验,并进行推广,达到了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目的。
另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专题片等新闻媒体,结合印发宣传材料、刷写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淤地坝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群众脱贫致富和减少入黄泥沙方面的重要作用。凡淤地坝建设涉及的乡、村、社,均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召开了干部会、群众会,反复讲解淤地坝建设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基本统一了干部群众的思想,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淤地坝工程建设顺利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资金运行情况
淤地坝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平凉市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淤地坝工程建设中央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县水保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填报报表,由监理核实签字盖章后,按基建程序报账,严格按照报账制的程序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对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由专职会计负责,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做到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规范,账目核算清晰,财务结算手续完备,单据合法完整,并能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运行管护情况
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泾川县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四章工程管护部分,对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管护责任落实和防汛管理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
积极推行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淤地坝建成后,原则上按工程投资比例划分产权,属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部分,产权归国家所有,由县水保局代行产权处置权;集体和个人投资部分,产权归集体所有,由集体行使产权处置权。依据产权归属,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落实工程使用权和管护责任,鼓励农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承包、租赁、购买或股份合作等形式落实工程使用权和运行管护责任。同时,要求正在建设的淤地坝工程,本着管理从建设开始的原则,认真落实以“护坝田”为主的管护责任制。每座单坝护坝田的面积一般为5~30亩,护坝田的来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增耕地,不足部分从乡村集体机动耕地中划拨,护坝田的收益归管护者所有,直到工程经营使用权落实为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回收的资金设立专账,专户储存,建立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统一管理,用于本坝系淤地坝的运行维护、监测等。总之,全县淤地坝运行管理逐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建、管、用”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
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县政府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防汛责任。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进行防汛管理,筹备防汛物资,负责淤地坝防汛度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县水保局与工程所在地均成立了抢险队伍,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同时,还建立了防汛值班制度,每年5月初至9月底,工程所在乡村与县防汛指挥部24小时专线联系,随呼随应,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和汛情的及时传递,要求工程管护人员密切注意观察水位变化,及时准确地报告汛情。
为了加强淤地坝工程管护,确保工程效益持续发挥,还明确划定了淤地坝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是:最高洪水位以下库区;大坝及下游坡脚和坝端坡脚以外50m;放水、泄水等设施及其边线以外10-15m。保护范围是:库区范围及库周与工程维护有密切关系的区域;大坝下游坡脚端以外100m;放水泄水等设施边线以外100m及其因开发利用对工程正常运行造成威胁的区域。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建设管理办公室供稿)
一、组织管理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保证全县淤地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不断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效益,促进淤地坝建设和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水保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建设局、气象局局长以及田家沟流域内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田家沟坝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水保局为淤地坝工程建设单位,并兼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淤地坝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有效解决了淤地坝建设中出现的取土、道路占地、林木采伐、库区淹没等问题。同时,县政府出台了《泾川县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证了淤地坝工程顺利推进。县政府将淤地坝建设列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市水务局、县政府均与县水保局签订了淤地坝建设项目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建设责任,对搞好淤地坝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年终由市、县组织考核,兑现奖罚。
2、积极推行“四制”改革,不断加强质量监督
一是淤地坝工程建设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县水保局作为法人责任主体,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管理,全面负责淤地坝工程项目实施。
二是积极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标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审定,并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较好的施工业绩。招投标工作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无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现象发生。
三是全面实行监理制。田家沟小流域坝系工程选择了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负责全程监理。
四是普遍推行公示制。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以单坝为单位,把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技术负责人、质检责任人、建设任务、工程总投资、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投资、所需群众投劳数量、建成后运行管护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向工程所在地群众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是实行质量监督制度。为了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委托县建设局质检站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政府质量监督。水保局对每个单坝至少委派一名技术人员常驻工地进行质量监督,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责令施工队返工,直至达标。工程竣工后,由质量监督单位出具工程施工质量认证。
3、完善合同机制,保障建设进度
按照《泾川县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坝系建设进度,工程实施前,县水保局与每个单坝施工单位均签订了单坝施工合同书,明确提出了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不能保质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处以罚金,对按期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予以奖励,调动了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
4、加强培训和宣传交流,不断提高淤地坝建设管理水平
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近年来先后选派9人分别参加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水利厅、市水务局举办的淤地坝建设与管理技术培训班和各种专题讲座,并邀请本省专家编写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设计》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施工技术》等教材,分发到局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手里,极大地提高了局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淤地坝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局里对淤地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各施工单位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观摩学习,听取施工技术经验,并进行推广,达到了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目的。
另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专题片等新闻媒体,结合印发宣传材料、刷写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淤地坝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群众脱贫致富和减少入黄泥沙方面的重要作用。凡淤地坝建设涉及的乡、村、社,均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召开了干部会、群众会,反复讲解淤地坝建设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基本统一了干部群众的思想,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淤地坝工程建设顺利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资金运行情况
淤地坝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平凉市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淤地坝工程建设中央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县水保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填报报表,由监理核实签字盖章后,按基建程序报账,严格按照报账制的程序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对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由专职会计负责,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做到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规范,账目核算清晰,财务结算手续完备,单据合法完整,并能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运行管护情况
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泾川县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四章工程管护部分,对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管护责任落实和防汛管理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
积极推行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淤地坝建成后,原则上按工程投资比例划分产权,属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部分,产权归国家所有,由县水保局代行产权处置权;集体和个人投资部分,产权归集体所有,由集体行使产权处置权。依据产权归属,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落实工程使用权和管护责任,鼓励农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承包、租赁、购买或股份合作等形式落实工程使用权和运行管护责任。同时,要求正在建设的淤地坝工程,本着管理从建设开始的原则,认真落实以“护坝田”为主的管护责任制。每座单坝护坝田的面积一般为5~30亩,护坝田的来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增耕地,不足部分从乡村集体机动耕地中划拨,护坝田的收益归管护者所有,直到工程经营使用权落实为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回收的资金设立专账,专户储存,建立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统一管理,用于本坝系淤地坝的运行维护、监测等。总之,全县淤地坝运行管理逐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建、管、用”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
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县政府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防汛责任。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进行防汛管理,筹备防汛物资,负责淤地坝防汛度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县水保局与工程所在地均成立了抢险队伍,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同时,还建立了防汛值班制度,每年5月初至9月底,工程所在乡村与县防汛指挥部24小时专线联系,随呼随应,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和汛情的及时传递,要求工程管护人员密切注意观察水位变化,及时准确地报告汛情。
为了加强淤地坝工程管护,确保工程效益持续发挥,还明确划定了淤地坝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是:最高洪水位以下库区;大坝及下游坡脚和坝端坡脚以外50m;放水、泄水等设施及其边线以外10-15m。保护范围是:库区范围及库周与工程维护有密切关系的区域;大坝下游坡脚端以外100m;放水泄水等设施边线以外100m及其因开发利用对工程正常运行造成威胁的区域。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建设管理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