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成效

200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真抓实干淤地坝建设再创佳绩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2-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及水利水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以验收促建设,真抓实干,淤地坝建设再创佳绩。全区年内又建成淤地坝试点工程78座,其中:骨干坝竣工18座、中型淤地坝竣工36座、小型淤地坝竣工24座。63座淤地坝总控制面积157.84km2,总库容2259.37万m3,完成总土方286.65万m3。目前,第一批淤地坝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西吉县聂家河、车路沟、隆德县好水川、海原县蒿川等4条小流域坝系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不少单坝完成了竣工验收。同时,编制完成了彭阳县李岔等6条小流域坝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并审查了盐池县桑记沟等10条小流域坝系内的237座淤地坝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为下一阶段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及早安排争进度
  自治区水利厅于2006年2月召开了全区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在总结交流前一年淤地坝坝系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就淤地坝建设的组织领导、招投标、施工管理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各项目县根据会议精神抢时间、争速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2006年4月底前就做好了淤地坝工程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由于安排早、行动快,全区的淤地坝工程基本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
  2、狠抓落实保质量
  彭阳县水利水保部门针对施工企业制定出台了《彭阳县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和淤地坝综合管理、施工质量评分办法》和相关的评分表,建设单位每次下工地检查工程施工时,依照此《办法》提出的对施工单位机构和人员组成配备、规章制度建立、施工现场管理、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及工程外观质量、施工资料、安全生产、材料试验等方面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工程不予验收。此举进一步强化了工程施工管理,增强了施工企业的责任意识、工程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原州区在2006年的淤地坝工程建设中,围绕工程建设管理中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两大环节,专门成立了淤地坝建设质量与安全施工监督检查组,负责在建骨干坝、中小型淤地坝建设中的质量与安全施工检查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隆德县在工程开工前,抽调部分技术人员,深入施工一线,与监理人员一起全面督导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遇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人员从严要求,在质量检查中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该返工的返工,该补救的补救,对严重违反施工规程或盲目施工的立即制止,停工整顿,有效地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
  3、专项整治促安全
  200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开展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多次组织有关市水利水保部门对淤地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检查。从9月起,全区建立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月报制度,按月和季度、半年及年度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各建设单位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的首要工作来抓,在工程建设准备期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无证单位拒绝参与招投标,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具备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企业进入。彭阳县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水保治沟骨干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4、重视验收严把关
2006年10月,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和固原、中卫、吴忠3市水务局以及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已完工的10座骨干坝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在验收过程中,逐坝对坝高、坝坡和放水建筑物外部结构、断面尺寸及相对高程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实测丈量、认真检查工程外观质量,查阅工程建设有关档案资料,严质量验收关。
  5、深化改革抓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近几年的淤地坝运行管理,逐步探索和总结出了丰富多样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有钱修坝、有人管坝、有章护坝”的良好局面。其主要形式有:
  一是实行统一管理,层层管护。淤地坝建成后由县水利局建立档案,统一管理,责任包干,属地管理(坝系的运行管理工作由所属地或邻近地的库坝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收取水费,以坝养坝。
  二是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库坝建设及运行管理。
  三是实行地方政府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管护机制。彭阳县在淤地坝建成后,骨干坝由所在地的乡政府负责运行管护,中小型淤地坝由村委会或个人承包管护,实行“谁受益、谁管护”,对已经建成的淤地坝及时与乡政府或村委会签订工程管护合同,明确产权、经营权和管护权,县水保站负责对管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田安民   陈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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