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县委书记魏东介绍水土流失治理的经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5-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滴水穿石 持续开展水土治理
人一我十 打造科学发展品牌
中共长汀县委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7日)
一、县情简介
长汀地处福建西部、武夷山脉南麓,辖18个乡(镇)、299个村居(其中9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52万人,土地面积3099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388万亩、耕地面积30.7万亩),属福建省第五大县。长汀是全国南方花岗岩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目前经济实力总体较弱,仍为福建省经济欠发达县和需要省财政实行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的困难县。
长汀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汉代置县,从唐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设置汀州起,至清代的一千多年间,汀州一直是历朝历代州、郡、路、府的治所,1994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长汀是世界客家首府。长汀是客家人的发祥地和集散地,先民从中原辗转而来,在长汀与原住民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客家文化,被称为“客家首府”,汀江也被誉为“客家母亲河”,至今,仍有许多海内外客家知名人士来到长汀寻根谒祖。
长汀是中国革命圣地。长汀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和红军长征出发地之一,素有“红色小上海”之美誉,被誉为“红军故乡、红色土地和红旗不倒的地方”。1932年,第一个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中共福建省委等机构设在长汀。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进行过伟大的革命实践,党的早期领导人瞿秋白、何叔衡在长汀英勇就义。
二、长汀水土流失的历史、治理历程及主要成效
流失历史:长汀是全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其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全省之首。1940年就有记载:“四周山岭,尽是一片红色,闪耀着可怕的血光。树木,很少看到!偶然也杂生着几株马尾松,或木荷,正像红滑的癞秃头上长着几根黑发,萎绝而凌乱。在那里不闻虫声,不见鼠迹,不投栖息的飞鸟,只有凄惨静寂,永伴着被毁灭的山灵”。据1985年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46.2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1.5%,土壤侵蚀模数达5000—12000吨/平方公里•年,植被覆盖度仅5-40%。 “山光、水浊、田瘦、人穷” 、“柳村无柳,河比田高”是当时以河田为中心的水土流失区生态恶化、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长汀的水土流失源于社会动荡、促于缺煤少电、成于群众砍伐。
治理历程:福建堪称中国治理水土流失先行省,而长汀的水土流失治理也历经了漫长的治理历程。从上世纪40年代至解放前,旧中国主要做一些基础性研究工作和面上治理的初步探索,投入不大,收效甚微。新中国成立后,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从1949年12月成立“福建省长汀县河田水土保持试验区”开始到1983年,长汀县对水土流失进行了初步治理和治理模式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期间,遭遇了“大跃进”和“十年动乱”的挫折时期,初步治理的成果遭受了严重损失。1983年开始,时任福建省委书记的项南同志到河田视察水土保持工作时总结出水土保持“三字经”,在他的推动下,省委、省政府把长汀列为全省治理水土流失的试点,开始动员组织群众上山治理水土流失,拉开了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的序幕。1986年,水利部把长汀河田列为南方小流域治理示范区,国家林业、水保、农业、扶贫、国土、财政、发改等有关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也从政策、项目、资金等各个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展开了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1999年和2001年,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先后两次专程到长汀视察、指导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2001年视察的时候,习近平同志作出了“再干8年,解决长汀水土流失问题”的批示。在他的亲自倡导和关心下,省委、省政府从2000年开始将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每年补助1000万元。从此,长汀水土流失治理迈上规范、科学、有效的道路。
主要成效:经过几十年的艰辛努力,特别是2000年被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来,累计治理面积达117.8万亩,有12个乡镇118个村21万人得到实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1985年的146.2万亩减少到2011年的48.3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9.8%提高到79.4%,植被覆盖率由10-30%提高到75-91%,侵蚀模数由每年每平方公里8580吨下降到438-605吨,径流系数由0.52下降到0.27-0.35,含沙量每立方米由0.35公斤下降到 0.17 公斤,年增加保水6526.4万立方米、保土128.47万吨,群落向多样性、稳定性演替,生态环境大为改善,基本圆了长汀老百姓的百年绿色之梦,过去的“火焰山”变成了绿满山、果飘香。长汀的治理模式与经验被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院士专家考察团誉为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治理成果“红壤丘陵区严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及关键技术研究”被中科院院士专家们认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典范,对我国南方强度水土流失区的生态恢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为加快治理步伐,我县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创新思路,科学治理,突出做好“六个三”。
一是严格封禁做到三个建立。建立了封山育林规章制度。建立了《关于封山育林禁烧柴草的命令》、《关于护林失职追究制度》以及严格生态保护等规章制度,只保护不开发,只投入无产出。建立了水保、护林监督队伍。组建了专业护林队,建立了水保监督队伍,形成了“县指导、乡统筹、村自治、民监督”的水保、护林机制。建立了群众燃料补助制度。对封禁区群众给予燃煤价差补贴,沼气池建设补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使用燃料的后顾之忧,从源头上疏导群众减少上山砍柴。
二是开发治理做到“三个结合”。即治理水土流失与治穷相结合、与发展绿色农业相结合、与发展生态工业相结合。通过发展纺织、稀土、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旅游等生态产业,转移水土流失区群众,减轻生态承载压力和水土流失治理压力。通过发展果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推进产业发展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有机结合,以生态恢复带动群众致富。并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活力,做到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实现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
三是依靠科技做到“三个创新”。创新理念。用“反弹琵琶”的理念指导水土流失治理,变生态系统的逆向演替为顺向进展演替。创新技术。创新实施了“等高草灌带”、“老头松”施肥改造、陡坡地“小穴播草”等治理新技术,提高治理实效。创新机制。通过“筑巢引凤”打造“科技聚集盆地”,建立“博士生工作站”,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科研、治理工作,实现治理成效与研究成果“两翼齐飞”。
四是预防监督做到“三个加大”。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干群“守土有责”的意识。做好面向公众、面向校园、面向企业的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大众的宣传。加大把关力度,强化项目水保设施的配套建设。对新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执行水土保持设施开发建设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涉及水保矿点的整治工作。重点对矿山采挖点、采石矿点等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矿点进行专项整顿。
五是项目管理做到“三个规范”。规范工作要求。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及监督小组,制订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对项目实施进行专项督查。规范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了项目管理卡、管理图,对每一项具体措施进行详细的造册登记,做到图、表、卡整齐规范。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审批由分管副县长、水保局长、审计局长、监察局长、财政局长“五长会审”,实行报帐支付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安全、干部安全。
六是强化领导做到“三个落实”。组织落实。县、乡两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力推进相关治理项目的落实。责任落实。建立领导挂钩责任制,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部门、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人员落实。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参与项目实施,重点乡(镇)水保、林业站人员不包村,专抓治理工作。
四、经验与启示
在长期的水土流失治理实践中,我们始终把民生优先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根本,把群众主体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关键,把科学治理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法宝,把统筹施策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方略,把持之以恒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保障,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提升,形成了一套具有长汀特色的治理经验。
一是党政主导,民生优先。水土流失治理既是生态问题,又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改善民生贯穿于水土流失治理全过程。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把治理水土流失作为“民心工程”、“生存工程”、“发展工程”和“基础工程” ,把治山与治穷结合起来,把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们始终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环保部、林业局、扶贫办等有关部委,从政策、资金和项目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从1983年起把长汀列为全省治理水土流失的试点,给予长汀煤炭补助资金、苗木扶持资金;2000年起又把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补助1000万元。历届县委、县政府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80年代开始就成立了正科级建制的水土保持事业局,建立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挂钩制度和县乡部门挂钩、协同作战机制,形成水土流失治理强大合力。我们始终坚持从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找准老百姓割草砍树当燃料这个造成水土流失的症结,全面推广燃煤使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煤球补贴、用电补贴,帮助农民植树种果,发展生产,从根本上保证了封山育林的成效。
二是机制创新,群众主体。水土流失治理是改天换地的大工程,必须始终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各方力量投身水土流失治理主战场。我们始终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将家庭承包责任制引入山地开发和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集体林权的改革、山林经营权流转、资金扶持、担保贷款、基础设施配套、税费减免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区治理开发的体制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了各种主体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我们始终坚持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党员、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允许治理开发成果继承、转让,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聚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我们始终坚持生态意识培育,为水土流失治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制定封山育林乡(村)规民约,引导全县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氛围,形成了水土不治、山河不绿绝不罢休的强大社会氛围。
三是遵循规律,科学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精神,遵循生态系统协同演进规律,勇于探索,因地制宜,创新治理理念和技术,找到最佳的治理办法。我们始终坚持统筹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科学推进生态重建。采取“大封禁,小治理”的办法,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修复生态;在“大封禁”的基础上,再辅以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业技术措施等人工“小治理”。我们始终坚持依靠科技治理水土流失,创新治理模式和治理技术。针对流失区的成土母岩绝大部分是粗晶花岗岩,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实际,运用“反弹琵琶”的理念,创新实施“等高草灌带”、“老头松”施肥改造、陡坡地“小穴播草”、“草牧沼果”循环种养、幼龄果园覆盖秋大豆春种等行之有效的治理新技术、新模式。我们始终坚持强化生产性开发建设的监管,保证水土保持的优先地位。不断探索开发建设与水土保持协调发展的理念和科学开发矿产资源的新办法,对新上马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绝不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发展生产。
四是“三化”并举,统筹施策。水土流失是人类活动的综合结果,做好治理工作一定要从生态视角和经济层面统筹谋划,标本兼治,通过多策并举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最终实现水土流失治理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我们通过发展“水保经济”,推进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草牧沼果菜”等循环种养生态农业,让“山头绿起来、企业带起来、农民富起来”,减少因农事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我们通过加快以工业化为重点的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纺织、稀土、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旅游等生态工业,推出了外来务工员享受本地群众同等待遇、优惠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推动水土流失区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创业。我们通过推进城镇化发展,有效减轻水土流失区人口与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和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造福工程”搬迁、生态移民等各种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城镇转移并扎根,从根本上巩固水土流失治理的成果。
五是滴水穿石,人一我十。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难度大,困难多,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必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始终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咬定治理荒山不放松,广大干部以治理水土流失为己任,不为任何困难所吓倒,不因任何压力而后退,一任接着一任干,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广大群众发扬勤劳朴实、坚韧不拔的优秀品质,把水土流失治理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全身心投入到水土保持事业中,顽强不屈、战天斗地,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命运;广大科技人员和水保、林业、环保等工作者,几十年如一日,在水土流失治理一线默默无闻、奉献青春,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几十年如一日,用勤劳的双手,坚定不移地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换来了今天山丰水美、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五、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得到了中央首长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2011年7月28日,省委书记孙春兰在《八闽快讯》刊登的《长汀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经验启示》文章上作出“送省委常委各同志,各位省领导阅。我省已有这么好的经验,在当前就是要继续弘扬坚持”的批示。2011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从荒山连片到花果飘香,福建长汀---十年治荒,山河披绿》文章上作出“请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提出继续支持推进的意见”的重要批示。随后,水利部陈雷部长马上作出“请规计司、水保司联合组织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支持力度,请办公厅会同新闻宣传中心、水利报社予以深度宣传报导,有关落实情况要向近平同志报告”的批示。2011年12月21日至25日,中央联合调研组到长汀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专题调研,并于今年1月6日向习近平副主席提交了《关于支持福建省长汀县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月8日,习近平副主席再次作出“同意中央七部门调查组关于支持福建长汀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长汀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经过十余年的艰辛努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艰巨的任务。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上,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总结长汀经验,推进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
长汀的水土流失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继续治理和巩固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为:一是治理任务重。全县目前尚有48.37万亩未开展治理的水土流失地,且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多为陡坡、深沟,不利于植物生长,种植、管护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巩固难度大。目前已治理的水土流失地种植的大部分为针叶林,林分结构单一、水源涵养能力低、易发生病虫害和火灾,森林资源面临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治理成本高。由于劳动力缺乏、工资、肥料、燃煤、液化气等价格成倍增长,导致群众砍枝割草当燃料的现象有所反弹,给封山育林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四是经济总量小。长汀仍为福建省经济欠发达县和需要省财政实行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的困难县,主导产业规模不大,综合经济实力尚弱,县财政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资金有限。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在中央和省、市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建设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目标,继续弘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生态资源的保护、生态优势的利用、生态经济的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建立一个符合长汀发展实际的生态环境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在更高起点上把长汀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示范县。
一是在更高起点上谋划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县建设
围绕生态省建设示范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目标,按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标准,坚持生态治理与发展经济并重、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并举,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整体生态保护、改善人民生活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科技、机制、管理的创新,用区域化治理、园区化运作、项目化推动的理念,做好48.37万亩未治理流失区和117.8万亩已经治理区域生态恢复、生态修复,力争再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传统的水土流失治理问题,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新一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县建设工作,向由“绿”变“富”、由“绿”变“美”、由“绿”变“生态文明”的更高目标迈进,走出一条水土保持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支撑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是全力以赴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巩固、提升工作
坚持治理保护与科学开发相统筹,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的生态资源状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最终实现治理、巩固、提升同步并进,同步见效。
治理。对48.37万亩未治理水土流失区,采取流域治理、网格化治理、梯度治理等不同模式进行治理。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一步到位,采取针阔混交治理等模式进行治理;对坡度较陡、水肥条件较差等立地条件恶劣的区域,采取“反弹琵琶”等模式逐步进行治理。同时,将汀江流域治理、空气污染治理、生活环境治理等纳入水土流失治理的范畴,治山、治水、治空气、治环境同步进行,通过立体式治理,全面改善县域内整体生态环境。
巩固。对117.8万亩初步治理的水土流失区,通过封禁保护、抚育施肥、树种结构调整、加强监管、限制开发等办法进行巩固。同时,对全县的生态资源采取全面封山育林、禁止打枝割草、禁止乱砍滥伐、严禁未经审批毁林开矿、严禁乱建坟墓、严禁未经审批野外用火等有效措施,进行整体保护。
提升。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让群众从山上转得下、实行生态移民让群众从山里转得出、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让转出群众留得住、发展以生态工业为主的二、三产业让转出群众能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水土流失区的生态承载压力,最终达到治理与发展齐头并进,发展与惠民同步并行的效果。继续实施“产业兴县”战略,大力点发展纺织、稀土、机械电子和农副产品加工、旅游等“3+2”主导产业,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实现“二产促一产带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建设进程,实施以“造福工程”搬迁为主的生态移民工程,为水土流失区群众的转移创造条件;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组织实施一批农业、林业、教育、卫生、交通、社会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项目,使水土流失区的群众愿转出、转得出、留得住、能发展。
三是全面加强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河田、大同、策武等重点乡镇,并组建水土保持工作队,专抓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领导任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县领导和部门挂钩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并签订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责任状,从制度上保证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认真寻找差距和不足,变压力为动力,边推进、边创新、边总结、边提升,通过具体实践,推动全县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县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各部委的关心支持,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兄弟县、市领导的传经送宝,我们将继续发扬老区人民的光荣传统和“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一定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报答中央首长和省、市各级领导的关心、关怀。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