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四川协同联动加强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表土资源收集与利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5-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四川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表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作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极大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开展表土剥离、 防护、利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尤其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主动作为,沟通对接,协同联动,专门就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表土资源收集与利用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实施阶段的表土保护工作,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表土资源监管纳入主体工程建设日常监管范围一并监督检查,协同推进落实。

在项目前期阶段要求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调查,科学设计。确定项目用地范围内表土剥离面积和厚度,在设计文件中对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提出相应措施及要求,对位于川西高原地区的项目,应对高原草甸及草甸下表土资源的剥离、保存和利用进行针对性设计。二是合理计列,纳入造价。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计列表土、耕作层土壤收集利用相关工程数量,纳入造价文件,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表土、草甸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相应措施及相关要求,计入招标工程量清单,确保资金投入。

在项目实施阶段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建设单位是表土资源收集与利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其纳入施工及监理合同,严格考核检查;二是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各施工单位细化表土资源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安排表土资源收集、堆存与其他土建工程施工时序的衔接,合理组织不同路段间的表土和草甸资源调配,尽量做到不浪费。三是强化管理,规范行为。严禁无视表土资源收集与利用要求,将表土混入公路弃方倾倒;严禁无视表土堆放选址要求, 随意、零散堆放表土;严禁表土保存过程中无任何防护、排水措施,致使表土数量和肥力严重损失。

(供稿: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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