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4-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水土保持前期综合管理力度 一是组织编写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2008)》,于2010年1月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区首次系统总结、并向社会公告2000-2008年全区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公报的发布,扩大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社会影响,起到了极好的社会宣传作用。 二是先后编写完成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的两个子规划《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水土保持规划》等前期基础工作,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是实验性地开展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先后争取国家资金5700万元,自治区财政投入800万元,先后实施了山南地区雍布拉康小流域综合治理、日喀则地区江孜县日朗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日喀则市夏鲁沟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34km2。 四是广泛开展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除了利用世界水日、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外,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期刊等媒介,开展日常宣传,有效增强了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 二、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力度 一是起草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于2009年7月29日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的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09]505号),明确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为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利用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契机,成立了自治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先后对31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和督察工作,下发整改通知41份,发放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手册200多份。 三是通过与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厅等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做为开发建设项目立项或核准的前置审批环节,共审批水利、矿业、交通、电力等方面的水土保持方案160余项。 四是在水土保持规费征缴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2010年共下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通知39份,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80多万元;5年间共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5个,对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提升了水土保持行业地位。 三、强化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自治区和各地(市)都成立了专门的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处、水土保持监测站或水土保持科等管理机构,各县也大多成立或设置了专职的水土保持管理人员,目前全区已有水土保持管理人员150余人。 二是利用全国和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工程建设的契机,五年间先后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投资2000余万元,初步完成了自治区监测总站、5个地市级监测分站和9个重点监测点的建设,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的管理制度,规范了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 三是狠抓了人才培养和自身能力建设,五年间共组织300多人次参加了区内外的水土保持技术培训。2010年8月,在水利部和水土保持学会的支持下,成功举办了西藏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甲级上岗培训班,使97人取得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证书;10月份又举办了水土保持监测现场培训班。目前,全区已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持证人员130余人,水土保持监测持证人员15人。 四、加大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力度 一是完成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前期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平,探索西藏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编制完成了曲水县茶巴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科技示范园)初步设计报告,完成了土地、环保等相关前置手续,2011年将全面开工建设。 二是完成了藏东横断山区水土流失调查与评价项目。从2008年起,经过野外样地调查、遥感影像解译、土壤侵蚀因子提取等细致工作,汇总分析得出藏东横断山区土壤侵蚀面积、数量、强度、类型、分布等信息,建立了土壤侵蚀数据库,编写完成课题结题报告,在国家一级期刊发表论文4篇,2010年12月顺利通过课题验收。 三是启动了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按照水利普查的总体要求,编写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实施方案》等技术手册,明确了普查重点、任务和工作分工等内容,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冻融侵蚀试点普查工作启动会议”,完成了冻融侵蚀试点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