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黄河中上游地区水土保持取得新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记者孙太旻 通讯员王婵媛)记者从9月4日在延安召开的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特别是2011年以来,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广泛凝聚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智慧力量,紧扣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民生两大主题,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认真履行沟通情况、组织协调、研究建议、总结推广等职责,推动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呈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项目带动,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近两年来,各省区在积极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农发水土保持、三江源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项目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两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万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39万公顷,安排建设淤地坝413座,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6万处(座)。
    ——严格执法,预防监督力度加大。在国家修订并颁布实施《水土保持法》和制定《省级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之后,黄委与各省区协调联动,促进省级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随着立法工作的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也进一步提升。十次会议以来,全流域共开展执法检查1万多项次,查处违法案件800多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700多项,对1200个项目的水保设施进行了验收,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率100%。
    ——夯实基础,前期工作取得突破。一是组织省区水保部门编制完成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和预防监督规划,各省区编制完成了省级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等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了由流域规划、省级规划、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规划组成的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二是初步建成了由1个流域中心站、7个省级监测总站、45个地级监测分站、200多个监测点组成的监测站网体系,并建立了流域和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等应用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是精心组织水利水保部门开展了流域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为国家水土流失防治决策提供了依据。还完成了黄河中游径流锐减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等重点课题,以及淤地坝建设成效与安全运行等专题研究,有效提升了水土保持的科技水平。
    ——政策驱动,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相继印发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山西省通过省、地、县三级财政扶持,使水保大户成为生态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河南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土保持,建成了一批精品工程。陕西省深入落实水土流失生态补偿制度,两年征收补偿费20多亿元,已有一半用于能源开发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重建。青、甘、宁、蒙部分县旗把淤地坝养护经费纳入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范畴或县级财政预算,使工程管护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先后建立了水利部、黄委和省区三级淤地坝安全运用与除险加固责任制,有力地保障了淤地坝工程的运行安全。
    ——丰富载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流域机构和各省区以深入宣传贯彻中央水利决策部署和新《水土保持法》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黄委建立了与省(区)的宣传联盟,组织沿黄省(区)主流媒体开展了“万里走黄河”大型考察采访活动。各地采取多种方式让《水土保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联合公益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和民间环保组织、社会团体开展各种宣教活动,为深入落实《水土保持法》,推进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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