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2014年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1-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做好水土保持宣传 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撰写水土保持专题报道《太湖流域片妙笔重塑秀丽河山》,在中国水利报头版登载,多角度多方面系统宣传了太湖局和流域片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参加海峡两岸水土保持学术交流会,并在大会做学术报告交流发言。水利部普法办公室、水情教育中心会同太湖局等单位联合组织拍摄的两部《人.水.法》普法栏目剧“3.22”期间在央视播放,并在全国水利系统发行,突出宣传《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反响热烈。 2.持续推进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对流域片1998年以来270多个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逐一核实摸底,印发了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案,对81个在建部批项目部署了监督检查工作。全年以公路、铁路、水利项目为重点开展了多批次的现场检查,其中,牛崇桓副司长、叶寿仁副局长于4月带领浙江、福建、安徽省水利厅分管厅领导等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浙江省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公路、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进行了监督检查;叶寿仁副局长带队对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仙居抽水蓄能电站进行了监督检查。转变监督检查方式,针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出现问题整改难特点,从“事中监督”转为“事前预防”为主,对刚开工的乐清湾跨海大桥、福平高铁、杭黄高铁进行全面督查,并结合各省刚出台的水土保持条例,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培训。经流域区域共同努力,完成大部分在建部批项目监督检查,促进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持续开展。 通过组织现场监督检查以及利用水政、水资源专项检查等多种机会、方式,督促建设项目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率不断提高。完成太湖局直属工程太浦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全年代部主持17个部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按照规程规范认真把好管理和技术关。 3.积极推动太湖流域平原河网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在开展调研、分析研究和编制完成流域片水土保持规划、区划报告等工作基础上,对太湖流域易发区再次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了《太湖流域平原河网地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划分条件报告》,于4月在上海召开了太湖流域水土流失易发区划分座谈会,确定了易发区涉及区域、划分原则、划分条件等,会后向省市印发了会议纪要。经不断指导推动,流域内各省市水土流失易发区划分与确定工作已完成,水土保持条例出台和省级规划编制工作成绩显著。 4.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 9月至10月中旬完成浙江、福建、广东省7个项目县的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上报了三省评分表、督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其中,蒲朝勇副司长和叶寿仁副局长分别带队开展了福建省、浙江省督查。10月底至11月初,刘震司长带队检查福建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和评审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极大地推动和规范了流域片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5.完成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 按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2014年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新安江预防保护区年度实施区域(淳安县、黄山市辖区、绩溪县)8020km2监测以及9个小流域和不同侵蚀类型区监测点的监测任务。张新玉巡视员带队对太湖局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进行了检查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6.完成援藏水土保持培训 积极支持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培训工作,落实了授课老师、教材和培训费用,援助举办了全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与管理培训班,叶寿仁副局长亲自备课并给培训班学员授课。培训班的成功举办对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保持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与管理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7.完成第二批能力县抽查复验 完成浙江、福建省13个全国第二批监督管理能力县的抽查复验,上报了抽查复验报告。刘震司长带队对福建省安溪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了验收。 8.完成基础工作 完成太湖流域清洁小流域及典型模式调查,推动太湖流域清洁小流域建设;谋划流域片“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思路。 太湖局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