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海委2014年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2-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着力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4-11月,海委联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省份、分阶段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自治区7省(市、区)的43个项目开展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督查意见。 2.圆满完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复验。7-11月,海委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完成对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6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复验。 3.扎实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核查。8-12月,海委成立核查组,完成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四省(市)13个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国家级核查。 4.认真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督查。7-10月,成立专家组,完成对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8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督查工作,并形成督察报告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5.积极协调京津冀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按照中央京津冀一体化战略部署,海委开展了京津冀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专题调研,并积极促进北京市与河北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协调合作,目前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编制的《河北省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2015-2017年)》已通过了海委审查。 6.成功举办海河流域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培训班。4月,海委邀请有关专家对流域内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3个市(盟)共50余名水土保持管理人员就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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