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主席台 刘宁副部长作重要讲话 云南省副省长孔垂柱致欢迎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室黄建初主任解读新《水土保持法》 刘震司长主持会议 会 场 3月4日,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新《水土保持法》要求,牢记使命,抓住机遇,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做好“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努力开创中国特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局面,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云南省副省长孔垂柱到会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就新《水土保持法》作了详细解读,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主持会议。 刘宁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水土保持工作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十一五”是我国小康社会建设有力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五年来,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水保工作成效显著、成绩斐然。主要体现在:法制建设成果丰硕,监督管理全面强化,重点治理加快发展,生态修复广泛推进,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机制创新取得突破等八个方面。 刘宁提出,要准确把握水土保持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和水土保持的战略定位,以及加快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准确把握一号文件给水土保持带来的新机遇,深刻理解新《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和法理,清醒认识水土保持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刘宁强调,要努力实现“十二五”水土保持新跨越。他阐明了“十二五”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对做好“十二五”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全面强化预防监督管理。全面做好新水保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加强重要区域的预防保护工作,加大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全方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是全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对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集、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三是切实提高监测预报能力。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启动三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完成第四次水土保持普查任务。加快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测网络运行管理。 四是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落实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土保持规划的制定和执行、资金投入保障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有效的水土保持协调机制,逐步推进建立国家层面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水土保持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办水保的支持激励办法。 五是深入开展国策宣传教育。要以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为载体,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 六是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要加强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继续加强各级水土保持学会建设和管理。 对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刘宁要求,一要抓好新水保法的学习和宣传,二要抓好配套法律法规建设,三要抓好坡改梯试点工程建设,四要抓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五要抓好水土保持普查工作,六要抓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还命名了2011年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第三批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与会代表考察了昆明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参观了昆明市盘龙区铁冲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晋宁县大春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水务局的负责同志和水保局(处)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以及昆明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