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60年成就

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9-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经过60年的建设,我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当前,水土保持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与国家生态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尽管建国近60年来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成绩很大,但目前,全国亟待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仍有180多万平方公里,有3.6亿亩坡耕地和44.2万条侵蚀沟亟待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西南石漠化地区土地资源抢救任务仍十分迫切。按照我国每年4-5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初步治理现有水土流失面积至少需要50年时间,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从投入上看,长期以来中央水土保持投入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每年投入不足20亿元,农民“两工”折算投入一般要占到水土保持总投入的80%以上。随着近年来农村“两工”取消,水土保持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由于投入不足,亟待开展的坡耕地整治、坡面水系建设、沟道治理等措施安排得非常有限,难以满足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迫切要求。
2. 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我国正处在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由于缺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意识,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忽视水土资源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急功近利,破坏生态的问题仍较为普遍,造成了严重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地区干部群众的水土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不少地方仍然存在陡坡开垦、顺坡耕作、超载过牧等现象,导致生态恶化,土地生产力下降。目前,我国多年平均年土壤侵蚀量仍高达45亿吨左右,人为水土流失呈现加剧趋势,未来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3. 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目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执行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仍然偏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水土保持法》中明确规定相关部门有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和责任,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但现实情况往往不能落实,部门和地方在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立项或审批时,在没有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对其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情况下,就擅自放行的现象依然存在,生产建设项目为降低造价,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问题仍屡禁不止。据统计,目前我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仅为55%左右。另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还没有完全到位,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监督管理还存在缺位、不到位现象等。
4. 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建设与加快防治步伐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必须加强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目前,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还不够,不利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措施配置上,一些部门在防治过程中片面强调某项措施,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被人为割裂开来,措施之间不能有效配合,从而降低了生态治理的功能和效果。在资金投入上,我国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工程建设方面实行多头管理模式,涉及部门较多,导致生态保护和建设投资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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