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60年成就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经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9-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六十年来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水土流失防治之路,有力地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保护了珍贵的水土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存发展状况,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开创中国特色水土保持新局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注重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双赢”。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始终立足于我国人口众多,山丘区面积比重大、贫困人口集中,人均土地资源有限,人口生存与发展对土地资源依存度高的基本国情,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从服务民生和发展经济入手,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注重把治理水土流失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幅度提升水土保持经济效益,突出生态效益,兼顾社会效益,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近十年,1.5亿群众从水土保持工程中直接受益,2000多万山丘区群众的生计问题得以解决,水土流失治理区已建成上百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示范区,培育了一大批水土保持产业基地,江西赣南的脐橙、晋陕峡谷的红枣和甘肃定西的土豆等,都已成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撑,使群众在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与环境的同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从而进一步激发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2. 在防治理念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注重遵循自然规律和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
我国水土流失量大面广、成因复杂、危害严重,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大面积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历史经验教训证明,水土保持工作必须摈弃以往人定胜天、战天斗地,人进沙退、向沙漠进军等错误做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符合植被建设规律,充分依靠大自然自身能力修复生态,实现由人工治理为主转向人工治理同自然修复相结合。近年来,生态自然修复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技术路线逐步成熟,各地总结出以草定畜、以建促修、以改促修、以移促修和能源替代等许多做法,取得了很好的生态效果,为大面积封育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多年实践表明,生态修复不仅在雨水丰沛的南方地区是成功的,而且在干旱少雨的北方地区也是可行的;不仅能促进大面积植被恢复,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而且能促进干部群众观念和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生态环境和农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能以较小的投入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多快好省,费省效宏,是值得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经验。
3. 在防治方针上,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注重事前预防保护,做到预防保护与综合治理“两手抓、两手硬”。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资源开发强度大,生态代价高,一直是水土保持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60年水土保持的探索与实践证明,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严格执法,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不欠或者少欠新帐,同时,加快严重流失区的治理,快还旧账。近年来,水利部门依法开展了全国水土保持“三区”划分工作,划定16个重点预防保护区、7个重点监督区、19个重点治理区共42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加强了对三江”源区、首都水源区、丹江口水源区等重要区域的预防保护工作,对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各地也按照“三区”划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管理区及确定的重点监督工程,实施有效监督。水利部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调控作用,提出对10种情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3种情况不予通过技术评审的规定,通过划定“红线”,严格方案审批,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规范了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启动实施的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共调查生产建设项目10.48万个,开展执法检查3.56万次,对2.68万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印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201个项目进行了通报曝光,有效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断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显著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
4. 在技术路线上,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注重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现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优化配置,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小流域综合治理在理论、实践、技术、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30平方公里的闭合集水区为单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优化配置,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在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力,实现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妥善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有效协调人口、环境、资源的矛盾,使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永续利用,使生态环境得到可持续维护,使水土流失区逐步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走上生态、经济、社会协调统一、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治理和正在治理的小流域累计近5万条。各地涌现出了许多成功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和典型,得到了广泛认可和推广。目前小流域综合治理这条技术路线在实践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得到国内外专家的高度评价,是我国生态建设最为宝贵的一条重要技术路线。
5. 在投入机制上,坚持改革创新和多元化投入,注重依靠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办水保的局面。
60年来,改革创新始终是水土保持不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地在实践中深化水保改革,创新发展机制,制定完善政策,有效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通过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治理权,搞活经营权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大户参与治理开发,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产权确认制度,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在矿产等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探索从资源开采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当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机制,实行工业反哺生态,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据统计,目前已有878万户农民、专业大户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四荒”土地的治理开发,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7万平方公里,注入资金108亿元,初步形成了“治理主体多元化、投入来源多样化”的格局。陕西省通过建立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预计每年可从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中征收13.5亿元用于水土保持。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