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水利部将制订水土保持法配套文件 我国年均损失耕地100万亩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报北京3月1日讯记者姚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今天起开始施行。水利部已经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授权,开始着手配合有关部门启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启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以保证新法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记者从水利部今天召开的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上了解到,1991年颁布实施水土保持法以来,我国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颁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同时,水利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定,建立健全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监测等制度。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制定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有3000多件。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共有监督执法人员7.4万人。 记者同时了解到,我国水土流失严重,依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目前我国仍有水土流失面积356.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18%;年均水土流失损失耕地达100万亩。仅“十五”期间,全国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土地面积5.53万平方公里,造成的水土流失比自然状态下高出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危害十分严重,恢复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