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巡礼之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陕西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见成效
本站讯(记者 孙太旻)淤地坝建设在治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小康型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深受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目前,黄土高原地区已建成大、中、小型淤地坝11万余座,拦蓄泥沙210多亿t,淤成坝地30多万hm2,保护川台地1.87万hm2,每年可减少入黄泥沙3亿多t。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投入不足,淤地坝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责权不明、管理不善,致使大量工程老化失修、病险坝库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
长期以来来,由于淤地坝在黄河上中游地区陕、晋、蒙、甘、青、宁、豫等7省(区)均有分布,而且都出现过不同时期的发展高潮。随着科技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淤地坝建设也逐渐走上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建设的规范化建管新阶段。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积极尝试和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陕西省的效果较为明显。
陕西省的陕北地区作为黄河中游地区淤地坝工程密集区之一,针对淤地坝建、管、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建管机制的积极探索工作。各地坚持以实行产权改革推动淤地坝工程发展,有期限地出让工程使用权、放开建设权,落实经营权,明确管护责任主体,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淤地坝工程建设、经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建、管、用”结合,“责、权、利”统一的淤地坝工程发展良性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他们根据淤地坝工程现状,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效地解决了淤地坝工程建设与管理脱节的瓶颈问题。在具体做法上:一是股份合作制:按股承担工程建设、加固、配套、改造费用的,以投入股份的多少明确所种坝地的面积。入股形式主要是:①集体组织,按人参股。在淤地坝较多、村集体组织“统一”能力较强的地方较多采用。②一人牵头,联户建坝。这种做法多出现在坝地面积较大的旧坝加固或建坝条件较好而单家独户难以承担的工程建设之中。③多部门联合开发,明确事权,利益分成。多为人少地多的地方采用。④自愿联合,股份筹资,专业建坝,滚动发展。二是租赁承包经营。一般是谁投资加固或维修,谁承包租用坝地。三是公开拍卖型。一般以大户或社会力量参与为主。
通过积极推广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陕北3.5万座中小型淤地坝中有1.4万座成功地进行了股份合作、租赁承包、使用权拍卖等,70%的淤地坝工程功能得到恢复或改造,使大批病险淤地坝重现生机,实现了“以存量换增量、以资产换资金、以产权换资金,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新局面,较好地解决了长期来久未解决的淤地坝建设、管理与应用的问题。
供稿单位:黄河上中游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