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讲话

尹力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抓住机遇 创新发展 开创长江流域“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工作报告 主任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 尹 力 (2016年4月14日)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水土保持重点工作。下面,我代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一、“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长江流域各级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重点治理提速增效“十二五”期间,全流域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万多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万平方公里,完成中央投资100.8亿元。截至2015年末,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石漠化治理项目、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稳步推进,革命老区水土保持工程启动实施,云贵鄂渝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通过世行评估验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覆盖流域14个省(区、市)、417个县(市、区),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加快,投资倍增。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较2000年减少14.5万平方公里、减幅27%。水土保持在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脱贫致富、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彰显。 二是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获国务院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南方崩岗防治规划》先后实施并取得成效,流域各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水土保持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全面查清了流域水土保持基本情况;启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持续开展,五年发布省级以上公报43份;流域及各省水土保持本底数据库、基础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三是监督管理依法强化。各地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施行的《水土保持法》为契机,健全配套法规,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全流域有16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实施办法或条例,455个县(区、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达标通过验收,配套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全民水土保持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成为常态,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五年来,全流域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超过4万个,1.1万多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7.3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近30亿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200多亿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坝区)等7个生产建设项目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流域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总体上开始扭转,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 四是科技支撑作用持续增强。开展了流域不同侵蚀类型区土壤侵蚀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围绕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水土流失面源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技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重大问题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大区域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无人机监测、三维激光扫描仪等水土保持监测新手段、新技术,大力推广生态清洁小流域和坡面径流调控、水土保持优良植物引种筛选等水土保持新材料、新工艺,50余个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建成25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6个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社会教育实践基地,水土保持科技创新、科普教育和示范推广作用日益凸显。 五是国策宣传教育与时俱进。各地围绕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00余次,在中央和省级电视台播报新闻、公益广告等252条,制作专题片20余部,印发出版宣传画册、科普读物逾百万份(册)。在9个省(市)21个(市、州)开展水土保持国策教育进党校试点,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国家各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流域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拼搏奋斗。在此,我代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向各成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奋战在水土保持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准确把握长江流域“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伊始的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这对我们把握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向,做好“十三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准确把握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当前,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与党中央提出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水土流失严重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目前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8.5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1%。上中游丘陵山区的1亿多亩陡坡耕地、4000多条泥石流沟和数万个崩岗,特别是近年来上游地区的四川、云南、甘肃等地因地震和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剧了新的水土流失,产生的大量泥沙不仅淤积了江河水库塘坝,还造成土地退化和面源污染,动摇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基础。长江源等大江大河源头区、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水源区和青藏高原、川滇黔等重点生态区域的预防保护工作才刚起步。二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大多是我国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目前在川西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和革命老区还集中分布着20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水土流失严重、贫困人口集中、经济发展滞后、生态环境脆弱甚至恶化。这不仅是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也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必须攻克的难题。三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矛盾依旧突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敏感区众多,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大,受到的潜在威胁和压力不断增大。如果不切实加强保护,将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系统受损等问题重复出现,成为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 二要准确把握当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作出重大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出了具体安排。二是前期工作成效奠定的坚实基础。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水土防治路线,实现流失面积由增至减、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总体向好的良好局面,大批成果发挥着显著效益,这都为深化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三是治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有了更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更加关注生态环境问题,思想上更加理解环境保护工作,态度上更加坚定支持环境治理工作,行动上更加主动配合参与生态建设工作,水土保持工程越来越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四是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补短板、增后劲,强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和生态环境工程。这将带来更多的项目和更大的投入。 三要准确把握新形势对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从指导思想、工作方针、重点任务、技术路线等方面深刻把握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的新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永续利用。在指导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水土资源配置、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双赢。在工作方针上,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牢牢把握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底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质量,筑牢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屏障。在防治重点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老少边穷地区、江河源头区和生态脆弱区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保障、生产发展、人居环境等生计问题为前提,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为切入点,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为实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技术路线上,要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小流域为单元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实施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植物、农业措施综合治理,构筑科学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美丽长江。 三、扎实抓好“十三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国务院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确定了“十三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具体来讲,就是省级以上重点预防区得到有效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流域生态进一步趋向好转;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5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10万平方公里。全流域80%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或生态修复,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亿吨,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监督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监测及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深入,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预防为主、分区防治,全面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大长江源、嘉陵江、岷江、清江等江河源头区和丹江口、三峡库区水源涵养区等区域生态保护力度,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自然修复,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从严控制沿江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密集区,金沙江、乌江、岷江、大渡河等流域水电集中开发区,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重要水源保护区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上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加快金沙江下游、嘉陵江上游、西南石漠化地区和上中游老、少、边、穷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积极推进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和滇池、洞庭湖、鄱阳湖流域以控制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实现流域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 第二,坚持依法监管,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依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依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强化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控的转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扭转“先破坏、后治理,边破坏、边治理”的被动局面。 第三,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考核评价体系,将水土流失面积不扩大、强度不加剧、水土保持功能不降低作为各级政府的责任红线,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和公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预警预报和公告水土流失动态。建立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水土保持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推进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形成治理水土流失、共建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 第四,坚持基本国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继续深化水土保持国策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水土保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拓展宣传教育领域、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大力推进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生产建设单位,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积极创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中小学生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形成全社会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各位领导、同志们,防治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努力开创“十三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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