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琴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陈琴 (2016年4月14日)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召开这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十二五”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十三五”重点工作。 今天上午,主任委员尹力省长代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向大会作了个很好的工作报告,从5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期间长江上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深入分析了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十三五”期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并明确了近期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副主任委员刘宁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重点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强调了下阶段要突出抓好的6项重点工作,要求明确、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委的委员、代表,对搞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7省(市)的委员、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重点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做法,各具特色,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这次会议召开的很及时。虽然只有半天时间,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务实高效,达到了统一思想、交流经验、共谋发展的目的。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简要讲几点意见。 第一,准确把握“十三五”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最艰巨的任务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丘区。要充分认识水土保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攻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为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做出贡献。落实好本次会议提出的“十三五”工作目标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方面的优势和基础支撑作用,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同扶贫攻坚、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全面落实水利扶贫的各项措施,加快长江上中游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找准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抓手,促进流域绿色发展、生态小康。会后,要重点围绕尹省长的工作报告和刘部长的讲话精神,按照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理清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第二,着力抓好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重点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全面、深刻理解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目标,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从规划体系建设、法规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等方面,进一步理清和完善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工程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长江水土保持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促进人水和谐、人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近期,水土保持工作要结合自身特点,抓紧编制《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并纳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水利总体规划中,争取早日审批实施。要进一步优化区域水土保持空间布局,抓好流域江河源头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预防保护,推进长江上中游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切实加强流域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监管,从根本上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不断强化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重点治理,减少江河泥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要围绕治江事业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从流域水土流失规律、生态功能分区、生态红线划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基础性、政策性专题研究,为防治水土流失提供基础支撑。 第三,扎实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自1989年“长治”工程实施以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一直是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治理的龙头带动。近年来,国家更是加大了投入,大举推进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理念和措施体系,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将治理水土流失与培育生态产业紧密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统筹解决农民生计和改善生态问题,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生态清洁小流域为纽带,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治理和环境改善,有效控制面源污染,让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更加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发挥更大的效益。同时,在当前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推进重点工程管理体制和建设机制的转变。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政府管理职责。近期,要以重点工程进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调,优化审批环节,提高管理效能。要建立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协调、目标考核和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要切实加强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在整合生态文明建设各方力量的同时,切实解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实施组织、建设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继续细化和完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政策,积极研究推行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等治理形式的政策和办法,切实推进和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规范、快速治理。 第四,努力实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新突破。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实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再上新台阶。一要建立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和制度体系。各省要尽快出台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或条例,积极开展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工作,推进设区市制定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确保监督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加强监督,最大限度地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近期要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等领域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级主管部门和中介服务单位的责任落实。三要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快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和责任制,落实各级地方政府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作用,统筹各部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第五,不断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要认真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加强水土保持行业能力建设,抓好规划科研等基础工作,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神圣职责。一要健全流域各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动态监管示范,及时掌握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为水土保持决策和建立考核问责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二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实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化精细化管理、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和监管全覆盖,推进水土保持传统管理方式向精细化、现代化管理方式的转变。三要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加快编制完成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完善本地区“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谋划好今后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科学论证水土保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四要加强水土保持机构建设,特别是在后续机构改革中,要保持水土保持队伍的稳定,并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多年来,各省(市)对长江委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这里一并表示感谢!今后,长江委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积极服务于流域各省(市)的工作。 这次会议在昆明市召开,得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陈豪省长专程到会指导,水利厅等有关单位为会议顺利召开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此向为会议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各位领导、各位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