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讲话

刘宁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快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促进长江上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 (2016年4月14日)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刚才,尹力主任委员对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各位委员和部委局院的领导也做了很好的讲话,这对于促进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升水土保持工作对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与支撑力都很有裨益。下面,我结合掌握的情况,就落实好尹力主任委员要求、推进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新发展,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委员会15次会议以来,七省市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的最新精神和部署,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和布局,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深化水土保持改革,推进水土保持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作法,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1、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法制体系 2011年,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各地积极推进水保法配套法规工作,加快完善法制体系。长江上游七省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制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全部出台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条例),并在一些方面取得突破,提升了水保法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贵州、四川、重庆、湖北、陕西、甘肃6省市均已出台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标准(云南省将于近期出台),整体走在了全国前列,为长江上游地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2、强化预防监督,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七省市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理念,工作关口前移,积极服务社会,强化监督,严格执法,督促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提高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自觉性,减少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五年来,区域内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和验收率大幅度提高,生产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保护面积达11万多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1亿多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动服务流域,积极制作水保服务手册,开展宣传培训,加强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的监管,实施检查700多次,检查国家级重大项目600多个,涵盖10多个行业。 3、坚持综合治理,持续发挥水土保持综合效益 七省市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坚持系统思维,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围绕群众脱贫和小康社会建设,注重提高工程质量,促进累积效益持续发挥。据统计,项目区水土流失量普遍减少60%以上,植被覆盖度增加20%以上,粮食增产,农业增效,群众增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大幅度提高,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库水质得到保护。泥沙公报表明,三峡库区含沙量比“十一五”减少四分之一。长江上游首创了坡面水系综合整治技术,探索了村民自建等群众参与模式,形成了贵州的茶叶、云南的中药、陕南的杜仲、会理的石榴等综合治理开发模式和典型,培育了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群众脱贫致富,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各地还积极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整治农村环境,处理污水垃圾,保护流域水质,促进新农村建设步伐。通过大规模持续治理,充分发挥了水土保持的综合效益,为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扶贫攻坚、保障生态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4、加强部门协作,发挥资源整合的聚合效应 七省市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生态建设一盘棋考虑,在县域实施部门项目整合,优化配置资源要素,形成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合力,发挥1+1>2的合力效益,提升了国家财政资金项目效能。在长江上游,国家实施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土地整治、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性耕作、烟水配套等生态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主动作为,把相关项目进行了有机整合,目标效益实现了正向叠加,从而使生态建设提质增效。据统计,长江上游地区五年共治理水土流失4.3万平方公里,这都是部门合力协作、社会积极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成果。 5、不断深化改革,激发水土保持发展活力 七省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创新机制体制,释放了水土保持发展活力,创造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条件。各地积极调动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开发,每年社会投入几十亿元,实现了社会投资和国家生态的双赢发展;在项目立项方面进一步简化程序,重心下移,水保项目前期工作普遍下放到市县,加快了立项进程和工程建设;按照转化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有序有力改革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各位领导、同志们,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有力助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各级政府和干部群众的肯定。应当说,这些成绩和进展来之不易,至少由四个方面促成。首先是发展机遇好。“十二五”期间国家进一步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加大了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力度,创造了加速发展的大环境;其次是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得好,组织有方,推动有力;三是各成员单位工作配合得好,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四是七省市组织实施得好,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在此,我谨代表水利部,对大家对水利水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对大家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水土保持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机制和体制还需要继续创新;二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人为水土流失尚未得到全面遏制,生态保护任务任重道远。特别是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新要求,任务更加艰巨;四是水保信息化程度不高,科技防治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短板和薄弱环节,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予以解决。 二、大力推进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政策,对生态保护和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今年一月,总书记就长江经济带生态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特别强调要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国务院去年批复了新中国第一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明确了全国以及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长江上游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区域内山多土少、雨大坡陡,水土流失是其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长江上游区位重要,七省市中有5个位于长江经济带、3个位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范畴,这对生态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长江上游生态整体改善和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意义重大。结合当前水土保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根据尹力主任委员讲话精神,建议继续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推进水保工作 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继续推进水土保持改革,完善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破解水土保持发展瓶颈,激发内生动力,为水土保持发展提供健全的法制保障和严密的制度保障。积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做到享受生态付费,保护生态有得;要制定民营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的政策,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环境,通过两手发力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效能,优化流程,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法落实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划定水土流失底线。同时,要建立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制度,实时掌握水土流失变化情况,为考核评估提供依据。 2、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 长江上游地区山高坡陡,河流众多,生产建设活动集中,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后果严重,所以,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必须依法强化预防监督,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规范事前审批、加强全程监管、严厉后果惩戒,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要积极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加大水土保持法督促检查力度,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要求落地生根;要坚持面向全社会做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工作,加快形成人人自律守法、自觉保护的社会氛围和行动。 3、因地制宜、分区防治,实现水土保持效益最大化 长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情况复杂,自然禀赋千差万别。各地要实行分区防治,明确重点,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力求效益的最优化,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贡献。要抓紧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重点治理区,为分区防治和定向施策打好基础;要强化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和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的预防保护;要加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围绕小康社会建设,优先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结合地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当地名特优产品,帮助群众在自己的土地上发展绿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稳定增收;要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保护水源、整治农村环境、优美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美、百姓富、生态优、水质好;要全面加快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90%以上中央投资,明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中央投资。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务院对水利工作的明确要求,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请各地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水利建设稳增长、惠民生,打基础、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4、注重自然恢复,加强封育保护促进生态改善 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长江上游地区实行自然恢复有独特的优势,降水充沛、光热充足,有着较好的自然恢复条件和能力。各地要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大面积植被恢复,减轻减少水土流失。要在条件适宜地区,大力实施封育保护、封山禁牧、舍饲养畜,推行轮封轮牧,推广以电代柴、以煤代柴、以气代柴,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减轻生态压力,促进生态自然恢复和改善;要把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小治理、大封禁、以小促大”,通过小范围人工治理,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实现大范围自然生态休养修复。 5、搞好顶层设计,以规划引领水保发展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布了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国首部国家级水土保持规划也于去年经国务院批复。规划是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开展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长江上游地区要以国家规划为指导,抓紧编制和完善本辖区水土保持规划。要突出绿色发展理念,与国家主体功能区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做好衔接,实现规划引领,纲举目张,有序有度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省级规划应于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依法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同时,要抓紧编制完善各专项规划,健全规划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指导科学防治;各地还要抓紧完善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明确五年目标、任务、布局和重点。 6、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共建生态文明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协同开展、齐抓共促尤为重要和必要。要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分工明确的水土保持协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集聚资源,形成合力;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协作,以水保生态规划为平台,衔接好生态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凝聚力量、汇聚经验,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提高财政投资效益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效果,有效扩大区域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各位领导、同志们,小康社会的目标催人奋进,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肩负起历史的责任,担当起时代的使命,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大力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履职尽责,奋发作为,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和尹力主任委员要求,为开创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格局,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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