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2-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会场 主席台 12月1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十一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和任务。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蒋巨峰作工作报告,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秘书长、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作工作汇报,陕西省副省长祝列克到会致辞。贵州、四川、湖北、陕西、甘肃、重庆、云南等7省(市)的委员会成员或代表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代表作了发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国科学院等单位的委员会成员及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从六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十一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与成效。一是重点治理成效显著,5年来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万平方公里,国家累计投入资金47亿元,治理面积和国家投资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15%和50%。二是监督管理实现突破,先后出台地方水土保持配套法规文件600多份,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7万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万份,查处违法项目8000多个。三是生态修复快速推进,全流域累计实施生态修复、封禁保护面积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明显加快。四是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初步建成了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先后完成了金沙江下游、洞庭湖和鄱阳湖水系、三峡库区、西南诸河怒江流域、四川岷沱江流域、“5.12”汶川地震灾区、青海三江源区、西藏藏东横断山生态脆弱区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监测面积覆盖了110多万平方公里。五是基础工作显著加强,编制完成了一批流域、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和专项规划。六是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会议分析了“十二五”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形势。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长江治理开发、推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战略部署为水土保持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快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会议同时指出,长江流域仍是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和土壤侵蚀量最大的流域,当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会议明确了“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是全面强化预防监督管理。基本建成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流域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和山地灾害易发区预防保护进一步强化;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实施率达90%以上,验收率达8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切实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85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10万平方公里;大力开展坡耕地治理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建成一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示范工程。到“十二五”末,全流域70%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或生态修复,逐步实现流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三是有序推动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全面完成第四次水土保持普查任务,继续开展重点支流、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的土流失动态监测,完成全流域水土流失本底监测和水土保持数据库建设;实现水土保持公告规范化、制度化和水土保持监测成果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流域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   四是初步建成水土保持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完成各省水土保持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和完善流域水土保持科技协作机制;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和推广工作,全面提升流域水土保持科技水平。   会议指出,完成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二是科学规划,为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奠定基础;三是强化监督,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四是加快治理,扎实推进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五是加大宣传,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浓厚氛围。   长江上游7省(市)水利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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