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组织领导有力,长效推进机制健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县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生态强县和构建现代化绿色瓷都的重要内容来抓,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抓好、持续推进。一是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对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2012年,抓住被列为全省22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Ⅲ类县)之一机遇,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县领导挂钩指导治理项目乡镇。二是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两区”划分并公告。三是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各级和各职能部门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工作督查、年终绩效考评机制。四是县人大、政协充分发挥法律和民主监督作用,把水土保持工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创建生态县、清水工程等问题列入议案、建议和意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督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