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湖北省部署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2-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为了营造浓厚氛围,湖北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以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创新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再次掀起高潮。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提供物力、人力、财力上的保障,务求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宣传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大力开展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展览、知识竞赛、有奖征文、街头咨询,编印科普读本等宣传册,播放公益广告、制作户外固定广告牌等,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广播、手机等各种媒介,开展集中宣传或重点宣传。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邀请同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志参加,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和执法检查,并协助配合人大、政府召开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纪念座谈会、研讨会,邀请有关领导同志发表电视讲话或撰写宣传纪念文章。 水利厅将对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纳入年底评优和安排项目的一项考评内容。 湖北省水土保持处 王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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