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考察活动的协调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7-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总体方案、重大事项和活动的审定。由水利部作领导小组组长单位,副组长由水利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主管副部(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水利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务院研究室、中财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司局领导、以及承办单位领导。
2、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技术方案的审查,战略咨询报告以及有关专业报告的审查,组织对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咨询研讨。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成员作为专题考察组的技术顾问,参与并指导各组的实地考察。指导委员会由著名科学家组成,请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钱正英院士任主任,孙鸿烈院士(中科院原副院长)、沈国舫院士(工程院副院长)、曲格平(人大环资委原主任)、陈佳贵(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宁(水利部总工)为副主任,成员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社会科学院、水利部等单位的著名专家组成。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组。
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组活动,统筹经费安排,联系宣传报道。办公室主任由水利部水保司刘震司长和中科院资环局傅伯杰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中科院资环局刘健副局长、水利部水保司张学俭副司长、中国工程院高中琪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水保司,中国科学院资环局,中国工程院学部工作局,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水保植物管理中心及水保所派人组成。
综合组主要负责制定综合考察行动方案,编写战略研究报告。组长由中科院原副院长孙鸿烈院士担任,副组长由中国工程院石玉林院士、水利部刘宁总工及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李锐所长担任,成员由中央有关政策研究部门、社会科学院、农林水及生态建设涉及的相关研究部门专家、水保所、监测中心、各考察组组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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