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成效

9.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济源市早在1994年就被河南省水利厅定为全省首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市(市),并于2001年成立了水政监察执法支队,建成了市、镇、村三级水保监督执法网络。长期以来,从加强宣传入手,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每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坚持普及水保知识和水保法规,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水保意识,公民对水土保持重要性的知晓率在88%以上。我市还先后制定了《济源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济源市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制度》、《济源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规定》等多项水保管理制度,保证了监督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列为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前置条件,由环保、发展改革部门协同把关,没有水利部门审批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部门不予通过环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在水保监督执法工作中,我们建立执法台账,加强台账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为实现公开执法,透明执法,我们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水利窗口,实行部门联动,公开执法,20年来,监督执法工作成效突出,在全市执法部门行风评议中总是名列前茅。 水保方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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