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院士山仑在大会上发言(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9-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9-13
 
2004年9月12日上午,由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举办的2004年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院士山仑在大会上发言。全文如下:
 
半干旱地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应坚持综合治理
 
山 仑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半干旱地区是一个特定的生态类型和重要的农业区域,其共同特点可归结为:(1)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频繁的干旱同时发生;(2)天然植被,人工草地与旱作农业并存,成功的经营往往采取农牧业紧密结合方式;(3)降水量处于允许从事正常农田生产的下限,由于追求近期利益往往盲目开垦,造成土地利用不合理,引发恶性循环。我国以黄土高原为中心的北方半干旱地区,除了具有上述一般特点外,还存在人口压力大,地形地貌复杂,农林牧用地矛盾突出,以及水土流失更为严重,生态经济关系更难协调等特殊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上已有的成功经验虽值得很好借鉴,但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黄土高原的实际情况采取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策略,即:更加强调综合治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应涵盖下列内容:在治理技术上,综合采取生物、工程和耕作措施;在农林牧业关系上,强调因地制宜综合发展;在水土保持效果上,既重视水土的有效拦蓄,同时重视水土资源的高效利用;在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上,首先寻求其结合点,采取使两者同时受益的关键技术,遇到矛盾时,则应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在长期的实践中,应当说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的综合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被证明完全适合黄土高原的实际,应予以充分肯定。治理上要求综合,管理上则必须强调统一,管理上的统一应体现于从规划到实施的全过程,这一点目前还存在差距,因而影响治理效果,今后应从体制上和机制上努力寻求解决的途径。 .
当前正在积极推行的“退耕还林”活动是黄土高原半干旱地区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多种原因,长期以来林草建设一直是黄土高原综合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另外,退耕还林、草的意义不仅限于植被恢复、生物措施本身,它还是实现土地合理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整个生态修复的基础。因而,在当前综合治理中处于关键地位。
退耕还林、草在黄土高原倡导已久,几经反复,当前已具备了大规模采取这一行动的客观条件,特别是多数地方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国家已有能力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但由于这一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因而必须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做法,首先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包括生态与经济的关系,人工营造与自然恢复的关系,乔、灌、草之间的关系等。譬如,退耕的同时更应重视高产基本农田的建设;退耕种草必须与发展草地畜牧业紧密结合,并将草纳入正式种植制度之中;对于乔、灌、草的布局,既要遵循植被的地带性规律,也要重视非地带性特征,在典型半干旱区难以进行大规模造林,而应以草灌为主;在实施人工营造的同时更应重视植被的自然恢复,并采取相应扶持办法等等。如上所述,植被恢复不能孤立推行,必须考虑其它因素,因而有必要将退耕还林政策加以延伸,以取得最佳综合治理效果,在大量减少入黄泥沙的同时有力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还必须十分重视依靠科技,当前颇受关注的是水分的承载力问题,即根据降水和水资源条件确定半干旱地区林草植被营造的规模与结构资料表明,人工林地和多年生豆科牧草耗水量显著高于农田和天然植被,易造成土壤干层,并导致自身提前衰败,因而一些专家提出“适度发展”的思路,只有适度,才能可持续对于这一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与论证看来,在典型半干旱地区一一黄土丘陵区,应以一定数量的保水保土基本农田为基础,因地制宜地建设高产且可持续的人工草地,发展灌木与经济林木,同时大力倡导封山休牧促进天然植被恢复,以此作为该地区有效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环境建设的一条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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