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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七周年和《省条例》(修订)施行四周年宣传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3-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8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7周年和新《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修订施行4周年。为做好吉林省2018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吉林省水利厅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在春节刚过,就以水利厅文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一是各地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紧把握纪念日契机,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二是要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选题策划,重点宣传水土保持在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建设生态吉林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上新台阶;三是要加强保障,注重时效,要加大宣传工作的投入。要利用好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平台,发挥好新闻媒体作用,提高宣传效果。

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布置和安排,全省上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3月1日宣传日到来之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长春市水利局在重点街路显要位置的LED大屏幕循环播放宣传片、标语等,收到非常好宣传效果。延边州水利局利用春运返程高峰,在各大高铁、火车站LED大屏幕,开展宣传活动,收效颇高。白城市、延边州水利局在各公路的大型广告牌上,制作大型宣传作品广泛宣传。集安市水利局制作宣传车,走街串巷、深入村屯,播放《水土保持法》、《省条例》,发放宣传用品。

3月1日,吉林省宣传《水土保持法》、《省条例》活动掀起了2018年的第一次高潮,3月22日世界水日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宣传高潮。同时,吉林省水利厅要求要利用好现有的平台,做好常态化的宣传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为今后宣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吉林省水土保持局黎霄苹、金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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