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活动

山东滨州积极开展 "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7-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4周年之际,滨州市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快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步伐。
  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滨州",进一步促进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滨州市政府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活动。
  该市已具备了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的硬件条件。把建设生态河道、生态灌区等生态水利纳入创城工作中,城区内水系发达、水网健全,道路、林带、景点建设起点高、品位高、理念新。尤其是以"四环五海"为龙头的海河水土治理保持工作成效显著。该市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在已有的硬件建设基础上,通过完善规划,提高标准,扎实工作,将滨州建设成"秀水、绿脉、新城"碧水绿荫的生态园林型城市。力争今年9月份通过国家"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验收。
  该项活动的开展对提高群众对水土流失问题的重视、带动全社会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王 萍   郭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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