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协调与监督机制》在承德签署(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10月14日上午,在承德市召开的海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海委与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共同签署了《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协调与监督机制》文本。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协调与监督机制》是去年签署的《海河流域水协作宣言》确立的8个框架机制之一,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工作内容,提出要建立健全流域是特别是生态建设监督执法体系、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并提出了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机制,包括联合监督检查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定期会议制、定期通报制、科技成果共建共享制等。该机制的签署标志着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在团结协作方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