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江流域生态治理成效大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6-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1年6月23日
新华社贵阳电贵州省认真组织实施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1995年至2000年间,全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1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以坡改梯为主的基本农田45万多亩,营造水土保持林171万多亩,实施农业保土耕作措施119万亩;还修建了谷坊909座、拦沙坝199座等。
在“长治”工程中,贵州省采取工程、生物和植物三大措施,治理区林草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减沙效益突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九五”期间,通过对209条小流域的治理,使小流域区域内林草覆盖率平均提高了15个百分点,泥沙流失量平均减少70%。遵义市5个“长治”县,实施坡耕地改造18.9万亩,采取坡改梯、陡坡退耕、恢复植被等方式,营造水保林48.5万亩,使林草覆盖率达到37%,比原来提高了18.6个百分点。毕节地区8个县,治理区林草覆盖率由原来的20.6%提高到“九五”期的34%。
“长治”工程建设的坡改梯较好地解决了治理区群众吃粮问题。通过坡改梯,平均每亩增产粮食60公斤。遵义市以坡改梯为突破口,基本农田面积由治理前的84.5万亩增加到96.5万亩,年均增产粮食1.2万吨。毕节地区通过11年“长治”工程建设,实施坡改梯为主的基本农田71.8万亩,平均每年增加粮食2.9万吨。
治理区还立足于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赤水市把治理坡耕地与发展当地优势竹产业和旅游产业紧密结合,大力开展陡坡退耕还竹,农耕地面积由原来的30.3%下降到25%,林(果)地面积由33.9%上升到64%,实施治理的5条小流域内,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从844元增加到1759元。